本网讯:为全面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环境问题,全力服务兖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完善全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兖发〔2014〕18号)、区考核委《关于制定综合考核分项考核办法的通知》(兖考字〔2014〕3号)要求,依据《2014年度全区镇街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兖环字〔2014〕30号),兖州环保局于2015年1月7日起对各镇街2014年度环保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分为三个考核组同时进行,考核组严格按照《全区镇街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和《2014年环保责任书》开展考核工作,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进行,对各镇街环保工作进行考核,并公开、公正的进行打分排名,考核结果上报区考核委。
(徐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