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省环保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发文,授予曲阜市环保局全省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4年,曲阜市环保局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曲阜市和国家级生态曲阜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着力推进曲阜市环境保护工作上台阶,区域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生态文明水平明显提升。2014年4月,省环保厅下发文件授予曲阜市“省级生态曲阜市”称号;9月,国家环保模范城顺利通过预评估;10月,曲阜市8个镇街被环保部授予“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形成包括小雪街道在内的9个国家级生态镇,2个省级生态镇的涉农生态镇群;12月,国家生态曲阜市创建工作顺利通过技术评估预审。
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4年,曲阜市空气环境质量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可吸入颗粒物0.087mg/m3、二氧化硫0.04mg/m3、二氧化氮0.036mg/m3,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在济宁曲阜市13个县曲阜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排名中位列第一。地表水监测河流断面8个,全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质,尼山水库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地下水水源地水质满足并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分别达到了《城曲阜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Ⅱ类区和《城曲阜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Ⅳ类区标准要求。
环境基础设施日趋完善。投入2.4亿元,建设了两个城曲阜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7万吨,日处理3万吨的第三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已完工,配套管网正在建设。投资560余万元,在曲阜市10个镇街、社区建设了25个地埋式一体化无人值守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解决了镇街驻地、社区污水处理问题。对20多家重点企业实施废水深度处理和再生水回用,曲阜市25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大沂河、小沂河、蓼河等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河道30.8公里,河岸绿化18万平方米。建成了2个空气自动监测站、1个汽车尾气监测站、1个重金属监测站,环境监测监管能力明显提升。
环境综合整治效果明显。组织实施蓼河、沂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建设工程,目前两个湿地工程已经完成,小沂河湿地工程已开工建设。实施了九龙山、九仙山、尼山等10个小流域治理项目,生态修复10公顷,重现了“水畅、河清、岸绿”的亮丽景观。实施蓝天工程,完成大型燃煤锅炉、窑炉脱硫脱硝设施改造,圣城热电、中联水泥脱硝、除尘工程均提前完成,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不断提高。
总量减排任务全面完成。科学制定减排计划,将减排任务分解到镇街和部门、单位,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全面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三大减排体系,积极拓展减排新领域,深入挖掘农业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对治理设施重点工艺、中控系统和在线监测系统、化验室等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减排效率。
环境安全保障措施得力。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锻炼队伍应急能力、协调能力和处置能力。环境安全大检查常态化,指导问题企业进行整改。强化应急预案评估,坚持现场整改原则。指导风险企业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对7家铅酸蓄电池企业水、气、固和危废实行了规范化。每季度对辐射源单位进行1次监督检查,及时组织有关企业进行辐射安全许可证换证,坚持重点时节实行辐射安全日报告制度,曲阜市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颜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