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讯 (烟台台 姜燕)日前,烟台市政府办下发《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推动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按照计划,到2016年,建立烟台创业大学和烟台创客学院,每年各类创业者1.5万人,培训后创业活动参与率80%以上,创业成功率10%以上。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新闻大屏幕》报道,新政规定,对符合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园区标准的众创空间,给予30—30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符合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园区标准的众创空间,在省给予最高奖补基础上,市里再按省奖励标准给予1:1配套奖补。允许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从省市奖补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通过入股、借款等形式,扶持入驻初创小微企业发展。
为支持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创新创业活动,新政指出,对驻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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