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体现了从严治党、抓早抓小、违纪则咎的要求,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新的行为标尺、道德规范和基本遵循。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和今后的长期战略任务,努力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见实效。
深入学习强认识,真正刻印在心。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政治上的坚定和行动上的自觉源于理论上的清醒。要认真“学”,落实好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校教学课程、党员教育培训、专家权威解读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学习活动,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深刻把握精神实质,准确领会立意内涵,真正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上、烙在脑海。要深入“思”,坚持问题导向,真正把自己摆进去,逐条对照检查,认真自省反思,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要深刻“悟”,探索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使遵纪守规成为一种思维习惯、行为自觉,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面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
严格自律增定力,自觉践诺于行。“君子检身,常若有过。”县委书记作为县里的权力人物和公众人物,一言一行备受关注,必须做到从自己做起,从自己严起,带头模范遵照执行,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破红线、不越底线、不触高压线,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自觉当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践行者、引领者。要把慎独慎微作为个人思想修养和行为规范的理性界碑,以高度的警觉对待小事、小利、小节,把好第一个关口,守住第一道防线,始终做到在思想上“零污染”、生活上“零侵蚀”。
牢记使命勇担当,做到守土尽责。纪律靠执行,规矩靠遵从。党委担负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作为党委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全面”和“从严”中推动《准则》《条例》落地生根。要把贯彻落实情况纳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报告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组织自觉把贯彻落实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要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党规党纪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坚持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小毛病、小问题及时咬耳朵、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避免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腐败分子“零容忍”、出重拳,努力营造人人知晓纪律、人人敬畏纪律、人人严守纪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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