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消费者如与经营者产生消费纠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解是最直接的途径。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寻求帮助。
尽量留存小票等证据,及时借助执法部门
消费者在平时消费尤其是权益受损时,需尽可能地留存并提供证据或证据线索,最起码要有证据证明自己与经营者之间有消费关系、所消费的商品或服务状况、价款、自己权益受损情况。如购物小票、发票、商品实物或照片、商品包装或说明书、付款凭证、经营者宣传单据等等。
在商场超市购物,一般会有购物小票,但有些小票是热感敏纸打印,保存时间不长,消费者要注意及时投诉,或者通过拍照等方式固定下来,以便作为证据线索供执法机关进一步查证。只要是通过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发布、沟通的信息,淘宝等网店店主即使删除了网络交易记录、网页宣传记录、网购沟通记录,平台商也会有留存,工商部门可要求平台商如实提供。如果是在消费现场发生纠纷,手机拍照、录像、录音,想必很多人都会,但不要激化矛盾,人身安全更为重要。如果发生消费纠纷时正处法定工作时间,可根据情况及时拨打工商部门的12315投诉电话、物价部门12358投诉电话、质检部门12365投诉电话以及当地旅游局、银监局等监管部门的投诉电话。不过,对于店家威胁甚至暴力危害消费者人身安全、限制消费者人身自由的,还是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挑准维权途径,有针对性向相关执法部门投诉举报
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部门,但不是唯一部门,公安、物价、质监、食药、卫生、旅游、银监、商务、交通、农业、信息产业、文化等行政部门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消费纠纷、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都有监管调处职责。
如一般的商品服务质量问题、虚假宣传、虚假表示、虚假违法广告、假冒仿冒商品、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都属工商部门的监管范围,对此类消费纠纷或侵权行为的投诉举报,工商部门责无旁贷。但是,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问题,就应向食药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若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会被移交给食药监管部门,有可能因为移交而耽搁时间;对于违反政府定价、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操纵市场价格、哄抬价格、违反规定牟取暴利、价格歧视等价格违法行为,就应当向物价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对经营者非法限制消费者人身自由、威胁甚至殴打消费者的,就应当向公安部门投诉举报;对于保险纠纷、存贷款纠纷、理财纠纷、医疗纠纷,就应当向保险监督、银行监督、证监监督、卫计委等部门投诉举报。所以,消费者感到权益受损时,宜分清消费领域,挑准维权途径,有针对性向相关执法部门投诉举报。
维权诉求务必合理,沟通手段可以灵活
消费纠纷毕竟属于民事纠纷,工商部门受理消费者投诉时,虽然无需征得经营者同意,但调解过程仍实行自愿原则,需当事人平等协商,不能强制经营者与消费者达成调解协议。
经营者或消费者拒绝调解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以及60日内调解不成的,工商部门就应当终止调解。因此,消费者的维权诉求务必合理,不宜提出没有事实或法律依据的过高诉求,否则,纠纷难得有效解决。
只要消费者诉求合理,并灵活而坚决地督促工商等执法部门依法调解,相信大多数消费者权益受损事件都能及时有效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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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工商部门建有相对完备的12315电话投诉举报处理系统,具有自动录音等记录功能,我市消费者可直接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济宁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设在市工商局。中心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在及时记录后,根据属地监管的原则,一般是分流到相应的县级工商部门处理。
因此,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的,在处理流程上会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但消费者可以在电话里直接咨询,知道自己的投诉应由哪个县级部门负责处理,也可以主动和该县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消费维权职能科(室)或工商所直接联系,以便及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线索,方便工商部门调查了解情况,加快调解进程,及时维权。
网络购物遇纠纷咋投诉
如果是通过淘宝、京东等第三方交易平台网购,直接向平台商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投诉举报,尽量不向网店店主所在地工商部门投诉举报。因为平台商一般向入场的网店收了押金或者有其他制约机制,甚至有先行赔付机制,平台商有协助消费者维权的责任。当然,网购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特殊商品,还是直接向相应的食药等监管机关投诉举报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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