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姓赵的副总经理坦陈,公司拿地是在1994年。但晟业小区所在的下王埠社区当时还是个村,周围是一片庄稼地 ,“土地没有硬化,雨污水管道等都没有建设,缺乏配套的基础设施。”该土地不具备相应的开发条件,开工建设一事便搁浅了。
本报青岛7月19日讯(记者 苑菲菲)青岛李沧区晟业小区刚交房土地应用年限便“缩水”一事经本报报道后,开发商承认自己拿地13年后才动工开建。
“我们的确是拿地13年后才开端建设的。”19日上午,在李沧区夏庄路107号的青岛晟业城建开发有限公司,一位姓赵的副总经理坦陈,公司拿地是在1994年。但晟业小区所在的下王埠社区当时还是个村,周围是一片庄稼地,“土地没有硬化,雨污水管道等都没有建设,缺乏配套的基础设施。”赵副总说明说,当时公司多次向计划和土地部门提出建设申请,但是因为该土地不具备相应的开发条件,开工建设一事便搁浅了。
直到近几年,金水路拓宽、下王埠启动旧村改革,土地才具备了开发条件,而此前该土地一直作为公司的物质存放处。当记者问,为何之前未向业主明示时,赵姓副总表现,“你见外面有哪个卖楼的主动向业主提示房屋应用年限?”对于业主们提出的补偿请求,他认为是无理取闹,“房子都已经卖完了,补偿不可能,要是感到不满可以按原价退房!”
该负责人表现,房屋销售时,预售允许证都是对外公开的,上面都有房屋土地应用年限的阐明。此外,购房者主动询问,售楼人员也会明白告诉应用年限。
而对于这种回应,晟业小区业主感到非常无奈。业主隋先生认为,开发商的态度实在太牛,不明白告诉还不主动认错。业主们表现,他们下一步会持续向有关部门反应当问题,讨一个满意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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