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法制办与省卫生厅联合出台了《四川省大众,场合卫生管理措施(草案)》,规定医院里可以设置吸烟区。全国控烟法律专家工作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解志勇教授对此有不同的观点,他认为,烟雾是随空气流动的,医院内即使划定了吸烟区,人们也不会逃脱“二手烟”的迫害。昨日,本报记者就此问题对解志勇教授进行了采访。
记者:为什么到目前还没有国家层面的控烟立法?
解志勇: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涉及到经济、财政和就业方面的问题。从目前来看,国家层面出台“禁烟立法”的机会已经成熟。从实际需要来看,急切需要一部国家立法,2006年,全国人大已经批准参加《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把持框架公约》,承诺中国在5年之内逐步实现公共场合禁止吸烟,这是一个国家建立负义务的大国形象必须具备的条件。
另外一方面,很多处所积累的立法经验,加上国际上也有很多值得借鉴的经验,因此制定《烟害防治法》的机会已经成熟。
记者:目前出台禁烟法律,遇到了哪些阻力?
解志勇:如果禁烟,财政收入、就业等方面都会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很大程度的阻力来自于烟草行业的抵制。而且很多吸烟者没有意识到烟草的迫害,不懂得,不支撑禁烟行动。另外就是社会上的陋俗,亲朋好友之间送礼往往爱好送烟。因为香烟是合法的商品,法律不可能禁止买卖或者赠送香烟,这些因素都为禁烟带来了阻力。
记者:“控烟法律专家组”将通过什么方法为处所立法供给帮助?
解志勇:比如界定禁烟的范畴是否适当,禁烟的方法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等。专家们还可以亲自参与处所立法。
《四川省大众,场合卫生管理措施(草案)》中对医院划分吸烟区,我感到这个举动不妥。有科研单位专门做过实验,在同一个密闭的空间之内,即使设立了吸烟区,是达不到禁烟的后果的。医院,救逝世扶伤的处所,为什么要容许有人吸烟呢?医生应当为患者及其家属做不吸烟的榜样,再说烟雾是随着空气流动的,即使在吸烟区内吸烟,不吸烟的人也要受到“二手烟”的迫害。因此建议四川立法机构将医院列入禁烟的范畴。 记者李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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