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3日上午9时,中国社会保障论坛第四届年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部副部长葛延风在发表演讲时指出,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应主要转向提高保障水平和改善保障绩效,他还指出,避免可能发生的“公共投入加重公众负担”问题,应加大运转投入,合理分担成本,体现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以下为演讲原文:
一、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意义重大
(一)医疗保障制度是医改最重要内容之一
医疗保障制度,从最一般意义上讲,是指为防范社会成员由疾病导致的经济风险所实施的公共资金筹集和分配制度,同时也涉及更为具体的服务和产品如何定价、消费者按何种方式付费等具体制度安排。医疗保障制度是医疗卫生体制的核心内容之一,其制度选择和发展状况直接决定一个国家和社会的医疗卫生体制状况和卫生事业发展状况,直接关乎公众相关经济风险能否被有效防范和化解,健康权利能否得到有效保护。
中国目前正在致力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既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鉴于医疗保障制度在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位置及其对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在正在进行的新一轮医改中,医疗保障制度是最重要的改革和发展内容之一。
(二)从世界各国的经验看,医疗保障制度有不同组织方式,但目标和方向有很多共同点
一个多世纪以来,世界各国在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形成了不同模式。其中比较典型的,一是国民卫生服务模式,基本做法是以税收(财政直接投入)为基础,限定服务内容,把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公共品向全民提供。这一做法的典型代表国家是英国及北欧诸国。二是社会保险模式,基本做法是政府立法强制参保,个人和雇主共同交费,非雇员由政府补贴缴费,建立保险,由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者支付医疗费用。这一做法的典型代表国家是德国。三是社会救助加商业保险模式,主要做法是鼓励有能力者购买商业保险,低收入阶层及老年等特殊群体由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这一做法的典型代表国家是美国。总体上看,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医疗保障制度都不是单一模式,而是以一种基本模式为主体、其他为补充的混合模式。
从不同保障模式的运行情况看,任何模式都有其优点,也都有其不足。随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公众对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及保障水平也不断提高。因此,几乎所有国家的医疗保障制度都面临挑战,也都在不断进行制度改革、调整、完善。尽管在模式选择、改革的重点及方式方法上有很大差异,但在发展方向上也有很多共同点,比如,尽可能实施或追求全民保障、尽可能缩小不同群体间的保障水平差距、尽可能改善医疗保障资金的保障绩效等等。核心就是使保障制度更加公平,更好地发挥对国民健康权利的保护作用。
二、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发展的简要历程及主要成就
(一)改革开放前30年,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稳步发展
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始于上世纪50年代初。首先是借鉴前苏联模式,在城镇相继建立企业职工劳保医疗制度和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制度。随着公有制经济体制的全面发展,两种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实现了对城镇几乎所有劳动者的覆盖。在农村,上世纪60年代中期以后,依托集体经济的合作医疗也逐步发展和普及起来。至上世纪70年代末,全国90%以上的农村居民参与了这项制度。
除上述三项医疗保障制度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本身也具有一定保障功能。政府财政、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对各种类型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以不同方式进行投入、支持,有关医疗卫生服务实施低于成本的收费,不同程度地分担了公众的看病就医负担。用目前比较流行的概念归纳,当时的医疗保障是供、需双方都补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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