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2日电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日发布声明称,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实行以来,从未指定任何软件开发公司和印刷企业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药品电子监管工作供给相干服务,个别软件开发公司的欺骗行动,应承担相应法律义务。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陆续收到部分处所药品监管部门和药品生产企业打来电话,反应个别软件开发公司自夸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为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实行药品电子监管供给相干设备及软件升级改革工作。
声明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重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请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实行基础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目前,涉及电子监管的《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应用手册》、《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接口规范》和《药品监管码印刷规范》已向社会颁布。
声明强调,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药品电子监管工作以来,从未指定任何软件开发公司和印刷企业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药品电子监管工作供给相干服务。药品生产企业可根据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请求和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相干技巧开发服务企业。个别软件开发公司的欺骗行动,应承担相应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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