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悲剧的发生,这个时候,探究究竟是制度扭曲摧毁了官员的政治伦理,还是伦理匮乏侵蚀了制度,已经没有意义。唯一重要的就是,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同时变革制度、重建政治伦理,特别是政府道德与从政者道德(官德)。一个真正的文明成熟的政府,首先是在生死观上的成熟,体现在对所有生命持有广义上的悲悯。即使丰富多样的物质与好大喜功的形象工程都在其次,人性的残忍将使得这一切都蒙上阴影,人民对此的感觉只能是不寒而栗。
第四,人文精神的缺失。人文精神是构成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其核心也就是当今科学发展观提倡的“以人为本”。也就是说,要把人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要尊重人的价值。人文精神是一种普遍的人类自我关怀,表现为对人的尊严、价值、命运的维护、追求和关切,对人类遗留下来的各种精神文化现象的高度珍视,对一种全面发展的理想人格的肯定和塑造。从某种意义上说,政府无论何时何地,也无论“理由”多少,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和对百姓权益的维护都必须放在首位。如果政府具有这种理念,暴力拆迁这样的不幸悲剧就可避免。在当今我们政府一再提倡“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官员“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拆迁悲剧事件,真的让人匪夷所思。
诚然,就象有人说的:“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以致忘记了我们为什么而出发”。中国正在健全法制,营造司法改进的环境。但一个国家只有法制是远远不够的。可是法制不能解决所有事情,维持一个社会的正常的运转,法制是其中的一部分,另一部分,就是人的教养,人的行为规范。而对当官而言,就是官德,让从事政治的人在运用公共权力或执行公务过程中必须具备的道德规范。同时,需要人文精神,因为这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的人际关系,新的社会结构所必需的,也是和谐社会官员所必备的。
总而言之,全社会都在关注拆迁悲剧何时了。这血和泪凝成的悲剧,一直让中国万千拆迁户与弱势群体刻骨铭心;这悲剧的警钟长鸣,但拥有权力的干部们依然我行我素,毫无警示作用,这才是真正的问题所在。难道急功近利、早出政绩的冲动可以不顾群众权益成为压倒一切的“政治”?抑或是利益因其巨大的诱惑力导致拆迁所酿成的没完没了的悲剧是中国民众的宿命。如果权力本能地追逐利益,利益强势地绑架权力,权力与腐败结下“姻缘”,那中国拆迁的悲剧不仅从前到今投下了长长的阴影,我们今后仍有可能被这个阴影所笼罩着,我们期望类似悲剧不再重演也将成为泡影。
回归中性政府,各项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更多地关注穷人与弱势群体应是中国当务之急。中国模式发展并完善于一个平等的社会结构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中性政府。即所谓中性政府,就是一个在面对不同社会与政治团体发生利益纠纷时保持中立立场的政府;换句话说,这样的政府不会总为某个社会群体或政治群体代言,当然也不会为某个群体所俘获、所控制。倘若地方政府和商业公司相差无几,这不仅弱化了政府的公共职能,而且为利益集团乘虚而入打开了大门:既然经济和税收增长是第一位的,那么,资本就容易得到额外的照顾,政府和资本的结盟成为自然而然的事情。这不可能是社会之幸,只能是民众之哀。
中性政府存在一个重要条件是社会平等。社会不平等是最深刻的不平等。而在一个平等的社会里,避免公共政策被特殊利益关系所左右,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同时,做到司法完善,法律公正,让拆迁民众在法治体系下得到理性的解决。学习香港政府的“非暴力合力”的拆迁,权力可以更加理性和克制,而社会可以更加有力和成熟,法律可以显示公正并维权。
评价一个社会,一个时代的进步,主要是看它对社会边缘者、弱势群体是否投入了足够的关注和重视。一个健康、合理的社会,必须是谨守政治权力的边界并受到制约的社会。如果政治权力通吃过界,都会导致社会的腐败乃至灾难性的后果,悲剧性的事件也就不期而至。但其最严重的后果是导致整个社会价值观的严重错乱和无序,为日后的社会埋下了隐隐的祸根,就有可能抱着过去的悲剧去制造未来的悲剧。历史上这样的惨痛教训难道还少吗?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