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喧嚣一时的湖南广电标记性人物之一龙丹妮“跳槽”事件,最后以湖南卫视与隆重团体共同出资成立公司,组成战略联盟解决,现在看来这无疑是湖南卫视第三波整体改革的前奏。现在湖南卫视旗下除了天娱、芒果、响巢等影视制作公司,还将与腾讯、网易、淘宝等新媒体对接,这样的合作将为各自范畴业务拓展带来新的收益。
制播难对等:民营传媒机构还是“丫环命”
事实上,制播分别理论上最大的受益者将是民营传媒机构,目前国内民营传媒机构在电视栏目内容市场盘踞优势,光线传媒、欢乐传媒等民营公司迅速崛起。但是,在不对等的市场交易规矩之下,民营电视机构难以走出边沿地带。业内人士算了一笔账:北京电视台目前10套节目当中,来自市场采购的比例只有三四个小时,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向各地广电局下发的文件《广电总局关于推动广播电视“制播分别”改革(修正稿)》,其中明白规定,除影视剧外,电视台从市场购置节目标比例,原则上每年不低于播出总量的30%。“制播分别”试点与推行,给了民营电视机构宏大的想象空间。
这一比例的重新划分,意味着中国700亿元电视广告收入将重新分配。如果拿出50%用于内容,总计有350亿元;其中20%左右用于消息,电视剧拿走60亿元,余下一部分分给民营电视机构。中国的民营电视制作公司可能马上将会坐收几十个亿的市场范围。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在当前电视台“一股独大”的买方市场下,且各地有线台、无线台合并,省级广电团体相继组建,同一区域内的买方“仅此一家,别无分号”,在此市场环境下,“制播分别”更像是一场由学者和媒体炮制的“伪高潮”。
一位在北京电视台多年从事电视剧采购的工作人员就告诉记者:在全部电视剧产业链上,投资与收益的边际效益甚至高达1:10,而收益的绝大多数又都来自于贴片广告的销售。目前,在大多数电视台,电视剧甚至肩负着70%以上的营收压力。尽管电视剧所产生的边际效益如此之高,但是电视剧制作公司未必能赚个盆满钵满。一个传播甚广的案例,《汉武大帝》以59万元/集的天价卖给中央电视台,而电视台的广告收益高达1.2亿元,但制作公司仅回收3700多万,而该剧的制作成本更高达5000万。也就是说制作公司亏本了,而只要电视台垄断买方市场的情况不转变,制播分别也不会给民营电视公司带来利润的大幅增加。
吴信训教授告诉记者:“制播分别”难以切实推动、取得本质后果的原因重要是制和播地位难以对等,“制”依附于“播”,受制于“播”。因此,处在体制之外的民营电视机构只能是“丫环命”。
本报记者 赵晓峰
相干链接 什么是“制播分别”
制播分别的概念来自于英文Commission,最早起源于英国,原意是指电视播出机构将部分节目委托给独立制片人或独立制片公司来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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