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在艺术范畴,抄袭现象属家常便饭,当然在文学范畴的抄袭现象也是家常便饭,不过两者之间有所不同的是:针对艺术范畴内的抄袭现象,大家都爱好置若罔闻不闻不问,甚至连暗骂那些抄袭者的情感都不会很强。但是在文学范畴里,文人对抄袭者的态度简直是深恶痛绝,恨不能剥其皮食其肉,以解心头之恨,其实这样对抄袭者耿耿于怀又何必呢。
自负的文人自然不屑于去抄袭别人的作品,自负的画家当然也不屑于去临摹别人的作品,不论是抄袭别人的文章还是临摹别人的作品,大体不过几种情况:一,对创作缺乏自负;二,对所抄袭或临摹的作品爱不释手,以至于非盗为己有而不可;三,用于学习或借鉴参考;四,也只有这第四点,才是抄袭者真正让人仇恨的原因,他们通过抄袭的方法非法占领别人的著作权。
不过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甚至多面性,古代的诗词歌赋之所有能传播下来,其实正得益于古时的“传抄”风气,若古人不通过“传抄”的方法广传其作品,恐怕历史上的无数次文字狱早就把我国的优良人文都焚毁殆尽了。
有人质问毕加索为什么不去告那些抄袭他作品的画家,毕加索答复:“我有什么必要去告他们呢?他们爱好我的作品,他们是我的作品的最忠诚的粉丝和最有看法的鉴赏家,何况他们还要吃饭,我总不能让那些懂得鉴赏我的作品的同行们饿肚子吧”。
艺术范畴对于抄袭者大多取宽容态度,因为抄袭者的抄袭行动并不是真正令人深恶痛绝的恶行,他们在抄袭别人作品的同时也在心甘甘心肠替别人承载传播该作品的功效,尽管有时候他们也会为了盗取著作权而干出一些令人不齿的行动。
不过“著作权”这东西在网络上其实一文不值,我自己从写网文到现在已经很多年了,被抄袭的文章也不是少数,但我从不介意,抄袭者在抄袭文章的时候大多冠以其名而不是原作者的名字,不过这有何妨?这么多年在网上发文的成果一分钱都没得到过,难道还会在乎别人拿我的文章去发财?即便抄袭者真拿我的文章去发财了,也正好阐明我的文章总还算有点价值,总比烂在自己手里一分钱都换不到的成果要好得多。
除了著作权问题有些让人气恼之外,网络抄袭的现象基础上就是家常便饭,对于那些没有信心去创作的文学爱好者或艺术发烧友,我个人的见解是应当尊重他们,不为别的,只因他们心甘甘心肠免费为你传播你的作品。
抄袭者虽然在创作方面显得有些可怜,但有实力的文人或艺术家多多少少也应当感谢一下他们的,尽管他们常干出一些欺世盗名的事情,但最后通过他们的努力得以传播的确定不是他们的作品而恰恰是被抄袭的作品,若从文人或艺术家的个人幻想方面来看,自己的作品能传播于世难到不是绝大多数文人或艺术家们最孜孜以求的幻想么?抄袭者即便再怎么卑鄙,事实上也是在免费的帮着文人或艺术家们实现心中的幻想罢了,如此好事,难道还要去声嘶力竭地鞭笞么?
文化史是这样的一种东西:他从来不会去刻意掩饰抄袭者的抄袭行动,任何抄袭者到最后都会被文化史正本清源,但世俗社会却常会去推重那些很会炒作的抄袭者,成果往往是利益被抄袭者摄取,作品的原作者却会流芳百世。
其实自古以来,最勇敢而又公开的抄袭者难道不正是出版方么?出版方历来都不是创作者,但是由文艺作品所发明的利益,绝大部分都由出版方摄取,原作者能得到多少由著作权所带来的收益呢?是占50%左右?还是压根就不到10%?甚至连1%的程度都达不到?
尊重抄袭者,也是尊重自己的辛苦创作,至少当你的作品不为人所称道的时候,却是抄袭者冒着被人骂的危险做着你的忠诚读者或接近你的知音程度的鉴赏家。
能被传抄的作品往往都是在抄袭者那里得到了很强的共鸣感才会让抄袭者发自心坎肠想把你的作品据为己有,尽管他们的方法看起来有些拙劣,但他们的心态确定是抱着观赏的,至少是深度敬佩着你的作品的。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