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警方相干人士表现,辅警仅是公安力量以外的一个帮助力量,并无执法权。换言之,该辅警在履行查扣无牌车辆的时候,已经是越权执法,当然,他们是否可以越权执法呢?这可能是警方内部的工作安排而已,不在我们市民讨论的范畴。但是,当辅警在履行任务的情况之下与市民产生无理的肢体冲突的时候,就很有可能要受宽大市民的强力遣责了。
如今,我们回看事件经过“车主请求辅警出示证件”,你们说,作为市民请求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这个请求是否合理?毋庸置疑地说,这位市民是完整合乎情理:一,因为社会上人流复杂,不少人是打着“公务员”的旗帜到处招摇撞骗,所以,作为市民应当有这种分辨真伪的自我防备意识;二,作为市民,在公务员执法的过程中,市民有权发表任何看法与建议,因为,这是体现民主主义的社会时代,不是“公务员”只手遮天的时代;三,该市民只是请求辅警出示证件,并没有拒绝被查车的过激行动。由此可见,该市民也正积极配合辅警进行查车工作,而辅警理应积极配合,文明执法才是。
可是,意料之外的是:其中一名辅警(苏某)竟然扇了女车主一耳光。从视频可以看到,当时该辅警(苏某)是气势凶凶,样子十分嚣张。一个辅警何以如此嚣张?嚣张的背后是不是值得某些执法部门沉思?身为执法人员,如此看待普通市民,何以服人?如此之举是公务员所为吗?此举严重侵害了警务人员在群众心中的“公仆”形象。“这一事件”充分体现了某些执法部门严重存在管理上的“漏洞”,也裸露了某些执法人员道德品德败坏。身为公务人员,光天化日之下,以暴执法,公理何在?
据悉,就这一事件,番禺警方回复记者:查明当事辅警(苏某)确实存在态度粗暴问题,已责令其深入检查,并扣罚其一个月的工资。这个回复,算是平复舆论给宽大市民一个交代。可是交代过后,能不能再呈现第二个第三个“耳光”事件呢?此事应当引起有关执法部门的器重。国家赋予你执法的权利,就是让你全心全意为国民大众服务,不是要你打着执法的“幌子”,假公济私,以权谋私,营私舞弊,巧取豪夺……
当我从消息中得知以上这回事之后,让我想起了另一则与之恰恰相反的消息:62岁的英国交警托尼·莱波雷,被英国称为“最牛交警”,她一边执勤一边做着特别搞笑的动作,把路人、司机都逗乐了,被网友誉为世上最可爱的交警,许多网友都夸奖她的作风。为什么?因为她履行公务,以笑待人,以乐观心态工作,把快活“沾染”了社会,让市民感到她的亲切和可爱,不把公务员的所谓面子高高挂在额头上,因为她对市民有着慈爱欢乐的面貌……从以上的这个“打人”事件联想到这位可爱的交警,我们不难发明,有些公务员的自身素质有待进步,以及工作态度确实有待改良。
身为执法人员,无论何时何地履行何种公务,都必须高度自律,真正体现“公平文明、执法为民”这一理念。要知道执法人员文明执法程度的高低,在必定程度上代表了执法队伍自身整体素质的高低。试想,一个代表交通形象的执法人员都不能把文明放在首位,又怎么能期盼得到全部社会的认同以及国民群众的支撑呢?所以身为执法人员,应当时时刻刻,设身处地地为国民服务,更应当严格做到以理服人,以德服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容平静,宽容忍让,等等守则,只有这样才干真正做到文明执法为国民,而不是把执法当成手中的一项权利肆意妄为。唯有这样,才干真正在市民面前建立执法人员的形象与威望……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