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我看了珠江台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不看犹自可,看了竟是让人忐忑不安,充满恼怒。虽然罪恶滔天的他已经被二审保持原判,可是他犯下的令人发指的罪恶,却给受害者家属及其自己的亲人留下了一生无法摆脱的噩梦。
成瑞龙,他1973年出生于广东连州大路边镇浦东管理区旱冲村。2001年,被公安部发起全国A级通辑令。通辑令内容:成瑞龙于1996年6月至1999年4月间分辨伙同他人在广东肇庆、佛山市,广西桂林、重庆市持枪抢劫、杀人作案六起,杀害六人,致伤二人,并且枪杀四位警察。一共犯案10起,杀害13人,劫财28.8万元。此后,成瑞龙一直叛逃。2009年5月31日,南昌警方通过技巧手段,终于将成瑞龙抓获。
十大罪案简述如下:
1.1995年,成瑞龙伙同成胜、成海芳、兰启荣绑架南海冷送生意老板,勒索20多万,后逃至桂林。
2.1997年,成瑞龙和兰启荣抢劫广西桂林房地产商李某,并用刀捅逝世李某。
3.1997年,湖南株洲。成瑞龙和兰启荣在潜入当地富商李某家欲偷盗,被发明后,将李某杀害,成瑞龙后将李某妻子勒逝世,兰启荣则杀害了其女儿。
4.1997年,成瑞龙叛逃至浙江湖州,在沈某家门口作案,至一逝世一重伤。
5.1998年,成瑞龙和兰启荣在肇庆抢劫一男子时,开枪将其打逝世。
6.1998年5月22日22时许,成瑞龙开枪打逝世两名佛山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民警姜明华和邓勇坚。
7.1998年5月31日16时许,成瑞龙开枪打逝世广西桂林市公安局民警白华恩。
8.1999年1月24日凌晨,成瑞龙开枪打逝世重庆南岸区南坪镇治安员王光禄。
9.1999年七八月间,成瑞龙在江西大余偷盗被发明,奸杀初二小女孩。
10.2001年8月4日晚,成瑞龙伙同“小九一”窜至江西信丰嘉定镇水北村曾某家中欲抢劫,被发明后,两人将曾某杀逝世,“小九一”还将曾某的小女儿杀害。
成瑞龙这种人,用“杀人狂魔”来形容是最合适不过了。他从犯案以来,杀人不眨眼,直至上了断头台那天,冷血的他仍然是毫无悔意,他竟然冷笑对人。二审的时候,当他被法警带出法庭的时候,他环视四周,认为可以找到他熟悉的面貌时,他万万没想到,他的家属没一个出席。由此可见,他不但是一个冷血的杀人恶魔,而且已经众叛亲离。杀人不眨眼的他尽管逝世上一千次一万次也难以平息民愤民怨,也难以挽回曾经失去的年轻的初二女学生的生命……
面对恶贯满盈,临逝世也无悔意的他。作为电视机前观众的我,真想冲上前狠打他一顿。真盼望现时的法官可以把以前的满清十大酷刑给他一一用上。就这样把他枪毙也许对他太仁慈了,应当让他求生不得,求逝世不能,真要让他生不如逝世……应当让他游街示众于天下,让社会上一些犯法分子有所警示。但只是想想而已,现实中,我们国家是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保障国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各项政法工作的核心。而保障人权是执法为民的基础请求,文明执法是执法为民的客观需要。成瑞龙的所做所为虽然已经失去了人性,但是我们却不能用非人的酷刑来处分他。这是社会的进步和法律的完善的成果,也是法律的人性化和客观化的体现。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