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是由国民授予的,本来是用于为大众,服务、谋取公共利益的。但在很多官员心目中,公权是私人所有的,如同私人宅院、私人存款,是可以凭借自己的意愿安排,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利益的。办案民警披露过文强的特点,“他不在乎收了多少钱,而是在收钱过程中享受到权利带来的高兴。他记不得多少人给了他钱,但谁没有给他钱,他必定记得住!”这表明,对于文强来说,金钱仅仅是一个符号,是对权利私有的验证:标记着权利确为个人私有,标记着权利确为个人带来满足,标记着权利私有确实得到他人的认同。
公权私有意识起源于何处?它有着历史、制度、个人等三大起源。
就历史而言,公权私有意识起源于几千年的封建独裁。中国风行“清官情结”。何谓清官?清官指操行高洁的官员。何谓贪官?贪官指贪婪成性的官员。为什么在百姓看来,个人操行上的差别,会导致官员行动泾渭分明?原因在于,百姓广泛认为,权利是属于个人私有的,它必定因官员的操行而产生变更,官员操行好则权利有利于民,官员操行差则权利有害于民。
就制度而言,公权私有意识起源于干部制度的不完善。
在提拔制度上,个人色彩过于浓重,无法体现出权利是由国民赋予的。官员受到提拔,基础上与百姓无关,而是看上级领导是否赏识,是否定可了你的虔诚。组织部门的调查显示,上级领导指定人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任人唯亲、封官许愿,是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三大突出表现。
在考核制度上,个人色彩也过于浓重。一个部门的政绩,往往归功于官员个人。一个部门的义务,却不用任何人来承担。政绩本由众人发明,功劳却被记到少数官员的帐上。换言之,本属公有的政绩,无形中转变为私人所有,为官员个人带来很多利益,如尊重、颂扬和更大的权利。于是,才会有很多急功近利、不计成本、不顾成果的“政绩工程”呈现。为了政绩,少数官员强拆民房,不管百姓逝世活;为了政绩,少数官员殴打上访群众,不管是否触犯法律;为了政绩,少数官员不惜挪用扶贫款项,用于建设豪华的办公大楼。
在管理制度上,权利的应用范畴没有作出明白界定,权利没有受到有效监督。权利的界定和监督,常常来自上级领导的个人意志,这就使管理制度也带有浓重的个人色彩。有了对上级的虔诚,是否侵犯百姓利益就不必计较了。
就个人而言,公权私有意识起源于人的本性。人都有利己的一面。一般而言,人们都偏向于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由于权利意味着尊重、名誉和地位,意味着可以安排更多的资源,官员自然会将权利与个人接洽在一起,感到到权利是属于个人私有的。官员周围的人深知权利的作用,想利用它谋取一己之利,不惜逢迎、吹捧、送礼,这就进一步强化了官员的公权私有意识。近年来腐败越演越烈,是与公权私有意识深入人心密切相干的。这种深入人心,不仅是对官员而言,而且是对百姓而言。百姓于潜意识中广泛认可,公权属于官员私有,是官员可以自由安排的。如果个人有什么问题需要解决,是可以通过非正常道路,用贿赂官员的方法达到目标的。行贿的日渐猖狂,就在于公权私有意识的固执存在。
公权私有意识不会立即带来腐败,但它是腐败的逻辑起点。由公权私有到权利滥用,再到腐败堕落,是腐败必经的三大发展阶段,可视作腐败的萌芽阶段、成长阶段和成熟阶段。有了强烈的公权私有意识之后,就会想着如何扩大权利。扩大权利的道路有二,一是谋求升官,二是滥用权利。如果宦途顺利,那就尽量克制自己。即使违规用权,也力求打法律和法规的擦边球。如果升官无望,就会失去自我束缚力,肆无忌惮地应用权利,进入到权利滥用阶段。一旦可以不受制约、为所欲为用权,则会想着深化权利的内涵,即私欲膨胀、猖狂敛财,进入到腐败堕落阶段,成为一个臭名昭著的贪官。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