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社会都需要秩序,网络空间也不例外。它的秩序包含法律、行政、道德和文化四个层面。反“三俗”,不应当仅仅停留在法律法规上。对于那些既不属于法律层面,又不属于行政层面的内容,我们需要更多的人、更大范畴的介入。
不能把商业利益寄予低俗信息
西祠胡同总经理 刘辉
为把持不良信息,西祠胡同将版主培养成网民自主传播的初次把关人。从2005年开端,约有20万版主担负了最为基础而有效的第一道关卡。他们构成了打击不良信息的前线,并最终形成了网站运营商、版主、网民三位一体的监管系统,形成了良好的内容文化气氛。
作为网络运营商来说,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一些方法净化互联网环境,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同时,我们不能把商业利益寄托在低俗信息上。这些内容可能会在短时间会带来经济效益,但长期来说,对于全部网站品牌的影响是极其负面的。
互联网低俗根源在网外
中国国民大学消息学院教授 匡文波
互联网本身是中性的。互联网呈现的所有问题,根源其实是在互联网之外。无论是庸俗、低俗、媚俗,还是其他在互联网上找出的负效应,其实就是现实社会的缩影,根源在现实社会。我们只管虚拟社会,不去治理现实社会,也是不行的。
此外,要特别注意区分娱乐化和庸俗化的不同。研究表明,中国网民上网的重要目标是娱乐,其次才是浏览信息,因此新媒体呈现娱乐化是不可回避的。但是,娱乐化和庸俗化并不雷同,它们是有一个界限的。我们要正视网民的娱乐需求,但是,对于庸俗、低俗、媚俗的内容则要坚决抵制。
把媒体素养教导列入教学大纲
中国传媒大学教授 刘京林
加强对青少年的媒介教导,应当提到日程上来。不可否定,低俗信息对青少年身心影响很大,但同样不可否定的是,也有不少青少年虽然看过低俗、暴力的媒介内容,自身却表现出必定的免疫力,基础上能够抵制,这与教导有关。
解决媒体低俗的问题,应当把重点放到进步青少年应用网络的媒介素养上来。所谓媒介素养教导就是让青少年能正确地选择并应用媒介,进步评论、评价、处理媒介的内容,特别是批评性媒介思考的才能,我们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但多数时候仍是纸上谈兵。我认为,应当把媒介素养教导作为一门课程列到教学大纲里去。
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
清华大学消息与传播学院教授 尹鸿
低俗的意思就是低于大多数,低于大多数人的审美品位和道德水准。我们要考虑保护这个社会中最不具有自我保护才能的人,避免对他们产生损害。这也是大多数国家在文化治理过程中选择的最低标准。
未成年人不具备很好的理性断定才能、不具备足够的知识储备,他们很容易受到某些信息的误导。断定一条信息是否低俗,就要看你是否愿意让自己的孩子接触到这样的信息,如果不愿意,那么这种信息在社会里的传播就是非道德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一个基础的道德标准。而在此之上,更高的标准则是保护基础的人权如生存权、自由权、幸福权等,以及共鸣的社会核心价值。
改良管理方法
北京大学消息与传播学院教授 谢新洲
现在互联网上这么多的庸俗、低俗内容,有了问题,政府要去管,但是,现行的管理体制下,各个部门对互联网的信息内容进行分类管理,这种“多头管理”方法不能够很好地产生行之有效的规章、法律、制度,也不利于推动我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29岁以下的网民是我国网民的主体。看待网络“三俗”,一些单纯的堵、卡、压的措施并不必定能取得好的后果。因此,我们要改良和改良互联网管理的方法,适应互联网的不同群体,不同组织形态的需求。最后,对网民进行素养教导,也有很重要的价值和意义。这不是一个家庭、一个组织、一个机构的问题,这是一个全社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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