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媒体报道了一则湖北黄石一农民因工伤纠纷上访,遭遇当地街道书记拳打脚踢,扬言“老子书记不当也要打你”,街道主任更牛道“打了你,你也不能把老子怎么样”。更为气人的还让被打者写“这里没有产生暴力,头是自己撞伤”的保证书。
同样都是中国国民,又产生在同一省份,两个被打的人受到的待遇就不一样了,这种反差阐明了什么?
当我们从等级森严的伦理社会过渡到现在人人平等的法制社会之后,法律的正义打消身份差别和权利落差,每一个国民在法律的范畴内的权利也应当是平等的。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基于城乡、干部群众、名人草根等差别的身份仍然存在,这从一些弱势群体发出了“人家有背景,我只有背影”“人家有身份,我只有身份证”,这种自嘲又阐明了什么?
更值令人担心的是权利大于法律,有了身份就有了特权,甚至这种特权凌驾于法律之上。正是这种特权身份,才无惧法律的威严,老天老大我就是老二,国民的正当权益随时都有被侵犯的可能,草根得不到关注,被权利人暴打了又有谁来主持公平,为草根鸣报不平!?
草根也是人也有尊严,只有法制健全草根的法定的权利才干得到正视、得到保障。草根的基础生活得不到保障,生命和财产得不到安全,社会就难于谈到和谐。各级领导应当以人为本关注草根关心草根,尤其是媒体全方位的报道草根的民生问题。为草根解决问题底本就是政府分内的义务,要不时的深入基层懂得民意,关心他们的疾苦,这样,才干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抵触打消了问题解决了,上访的问题就不会产生了,基层政府的“颜面”也就不会丧失了。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