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评论道:“文章缺憾是没有论述打黑的重要,明显跑偏了。”
看来文题不符已成定论,咋办?改题目,或是改内容都没多大意思。思来想去,莫不如仍以此为题再作一篇,这会务要名符其实。
扫黄剑指妓女,婊子不堪,有伤风化罢了,但她并不造孽。所谓卖淫,卖与愿买者。虽有拉客一说,但她并非强卖强买,是一档子愿者上钩的事情。说公务员嫖娼,那怨不得婊子,是你自身定力不够。就算你把天下的婊子都灭了,你可曾灭得了二奶。有人会说二奶怎可与婊子同日而语,其实是一码子事,只不过一个是专卖,一个说零售罢了。
卖淫嫖娼,只要双方在操作时,记住将那安全套戴上,不让性病流传,虽然不齿并无大害。
黑社会可就问题严重了!何为黑社会呢?也就是说,相对白社会(正常次序的社会)的另一社会,由于它非法见不得阳光,所以称之谓“黑社会”。其实就是一有组织的犯罪团伙或帮派。他们欺行霸市,破坏正常次序,一般都有暴力倾向,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更为要命的是,黑社会之所以做大成了气候,一般都与官府勾结,朝里无人难以黑,有的官员就是黑社会的后台保护伞,而黑社会老大都顶着“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光环。人们不怕狼,就怕披着羊皮的狼。
前番薄熙来重庆打黑,让人触目惊心。你说这黑能不打吗?这么说吧,“黑社会”是社会机体上的毒瘤,而“黄”呢?最多算是皮肤搔痒症。所以说;打黑比扫黄紧要。当然还有更紧要的,那便是反腐。我们都是共产党人,不会忘记毛主席他老人家的教导:“主矛盾解决了,其他矛盾迎刃而解。”吏治倘若清明,就用不着打黑扫黄那么辛苦。
文章写到在会儿,题目改了,叫“反腐比打黑更紧要”。如果仍然文不对题,又跑偏了,只好留有下回纠正。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