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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妍:证监会治鼠不仅要抓 更要严惩

时间:2010-09-13 18:24来源:新浪 www.yunhepan.com

  《投资者报》评论员 邓妍

  证监会打击内幕交易的行动正在升级。

  今年以来,证监会已立案调查内幕交易案件31起,其中仅7、8两个月,新立案件就达15起。同时,证监会对7起内幕交易案作出了行政处罚,防范、打击内幕交易,将是证监会下一阶段监管执法工作的重点之一。

  我们注意到,目前证监会、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已经构成“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如深交所设立了市场监察部门,上交所近期“七剑”齐发严打内幕交易,这些现象都极为可喜。

  但我们同时希望,监管层别光停留在抓“鼠”层面,还需从机制体制上尽可能减少内幕交易和股价操纵产生的土壤,同时,希望能加大惩罚的力度,将现有的惩罚措施、保护中小投资者的责任落到实处。

  新案例曝高管灰色利益空间

  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泄露内幕信息,并据此买卖证券或向他人提出买卖证券建议的行为。

  8月末,证监会公布了两起内幕交易案件,上市公司高管背后的灰色利益空间再被揭露,他们有的亲自上阵,有的则是夫人“出马”。

  2007年6月14日,粤富华(12.08,0.25,2.11%)公布参股企业广珠发电公司6.8亿元分红方案,上半年业绩由此预增近700%。粤富华时任副总经理李际斌和投资部长黄文峰,通过总裁办公会议和参阅会议记录等方式知悉此事。李际斌遂操作其父证券账户买入3万余股粤富华,并于分红方案公布前卖出,获利6.94万元;黄文峰操作其妹账户先后买卖3.09万股粤富华,获利4.88万元。

  另一起内幕交易案件主角为格力集团前任董秘况勇。2007年年初,格力集团决定将其房地产业务借壳上市,并委托况勇寻找壳资源。从况勇与海星科技(8.70,0.36,4.32%)接触到公布重组,其经常在家打电话沟通重组事宜。况勇妻子张蜀渝偷听到该事宜,将消息泄露给况勇的外甥女徐琴。徐琴买入海星科技6万股,至股票全部卖出共获利约1.98万元。此外,徐琴还操作丈夫证券账户买卖海星科技,获利9.26万元。

  证监会同时公告的还有一起市场操纵案件,沈昌宇是位著名的“超级散户”——这次属于“二进宫”。2007年,沈昌宇用其控制的“金小红”、“沈浩平”、“徐菊仙”等证券账户,利用资金优势以涨停价连续、大量申报买入“深深房A(5.69,0.16,2.89%)”和“ST秦岭(6.07,0.19,3.23%)”,目的是为锁定股价,为其下一交易日出货谋利创造条件。

  处罚不力意味一切努力白费

  值得注意的是,最近证监会通报的几起内幕交易案件,皆以个人操作为主,且涉案金额都在15万元以下。而实际上,目前内幕交易的涉案范围绝不仅是个人,还有机构参与,涉案金额也远大于此。

  对此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回应,通报的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等案件的涉案人与金额不高,是因为涉案金额达15万元以上的案件皆需移送公安机关查办,而这些案件由于处于司法程序中,不便透露细节。至于打击机构参与内幕交易的问题,目前仍有一定的执法难度。

  暂且抛开严查机构内幕交易的可行性问题不谈,我们遗憾地看到,近年来监管部门对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总是“雷声大雨点小”。每次查处的似乎都是一些“小鱼小虾”,且每到处罚时,往往都是“从轻发落”。

  从此次处罚情况看,况勇、张蜀渝分别被处以3万元罚款,没收徐琴违法所得11万元,并处以同等金额的罚款;没收李际滨斌法所得6.94万元、黄文峰违法所得4.882万元,并处以同等罚款。

  根据《证券法》规定,对内幕交易行为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但正如此次处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除了没收违法所得之外,罚款的尺度往往是按一倍或略高于一倍执行,从而使得对内幕交易的查处力度大打折扣。

  如果处罚不力,就意味着之前监管部门所做的一切努力白费。这也正是最近几年,监管部门各项监管措施不断推出,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仍然越来越猖獗的重要原因之一。

  唯一让人眼前一亮的是,证监会对“沈昌宇案”作出了3倍于违法所得的处罚(罚款总额740万元),这在近年的执法中是罚款倍数最高的一次。但最高处罚还可达到5倍,并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我们希望监管部门能以“沈昌宇案”为起点,将重拳砸向证券市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以净化中国股市的投资环境。

  内幕交易土壤依旧肥沃

  我们注意到,深交所公司管理部近期撰文《内幕交易:并购重组的拦路石》,指出自2008年5月以来,深交所共有147家公司申请停牌筹划重大重组事件,其中有45次在停牌后以“条件不成熟”为原因暂停重组程序,这背后真正的原因是停牌前的股价异动和异常交易。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资源重新配置的需要,并购重组在中国市场会越来越波涛汹涌。

  9月7日,“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德勤发布数据,自2009年第二季度以来每季并购交易均在25宗以上;2006年至2010年上半年间,矿业、油气业及汽车三大行业在境外并购总交易量中占到27.9%,占总交易额的61%。德勤预计,矿业、油气业及汽车业三大行业还将推动中国并购增长。

  此前,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发布的2010年上半年中国并购交易报告中也指出,境外、境内投资者在国内的并购交易以及中国的海外并购交易,上半年都呈现了强劲反弹。上半年,境外和境内投资者并购交易数量达到1884宗,比去年上半年增长26%,其中最大的一宗交易是中移动收购浦发银行(13.49,-0.02,-0.15%)20%的股份。

  大量并购、重组交易的存在,意味着内幕交易的土壤能“青春不老”,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建议,除将打击内幕交易工作的重心前移外,今后交易所在IPO、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的市场服务中,还需进一步加强相关内幕消息的监管;而解决上市公司决策链条过长、决策时间太久等问题,也是降低内幕交易的关键要素。

  同时,我们希望能从立法角度加大对包括内幕交易在内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在这方面,《证券法》明显存在不足,相关规定也许在10年前还有一定惩处意义,但如今,类似的处罚意味着违规成本较低。

  此外,目前有关内幕交易的民事诉讼还不被法院受理,因此,必须尽快开启内幕交易民事诉讼的大门,建立证券举证责任倒置制度、证券公益诉讼制度、集团诉讼制度,取消证券诉讼前置程序,赋予投资者便捷的诉讼权利,让广大的投资者能通过证券民事诉讼的方式参与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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