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济宁市“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安居工程”荣获全国民政工作创新奖。
据了解,济宁市“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安居工程”实施于2007年,是在全省开展最早、建设规模最大、财政投入最多的一项安居工程。
4年来,市政府把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安居工程”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连续四年列入为民所办实事,累计投入资金2.5亿元,完成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13107户,新建住房40391间、74万平方米。今年,投入资金9000多万元,圆满完成了4400户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任务,新建住房1.3万间、25万平方米。
2007年以来济宁全市开展了“镇不漏村、村不漏户”的拉网式摸底排查,对困难群众的住房现状、需要改造的户数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了解。在建设标准上,参照我市农村一般建房标准,资助每户贫困家庭新建50平方米左右的砖混结构住房。每年初,市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统筹考虑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依据贫困家庭困难程度,先急后缓、分批实施,合理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形成《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以市政府文件下发执行。
在建立了危房改造专项资金预算制度后,市、县所需资金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列入当年全市社会救助资金预算执行黄皮书,确保资金来源稳定。
市、县两级对每户危房改造家庭资助建房资金1.2万元,其中,对泗水、鱼台、金乡、嘉祥、汶上、梁山按6:4比例分担,市财政每户承担7200元,县财政每户承担4800元。其他县市区按4:6比例分担。
此外,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也列支部分专项资金,重点对自身没有筹资能力的特困家庭给予资助。在资金管理上,各级规范操作程序,坚持专款专用,根据工程进度分期拨付资助资金,保证了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安居工程的成功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全市社会救助体系,极大改善了农村贫困家庭住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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