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昕 陈小莹
一切看上去都在平息的过程中。
博京大厦的新主人,正试图让这栋一度烂尾多时的商务楼重新开张。这栋位于苏州吴江市中心的楼宇,曾经在2009年迎来了现任新华都团体总裁唐骏这样的大买主,缓解了资金危机;又同样因为唐骏等人的按揭,在2010年涉入一起亿元“假按揭”案,再次陷入困顿。(详见本报7月23日头版《巨额贷款流入地下 唐骏卷入博京大厦是非》)侦办此案的公检机关亦出言谨慎。苏州市检察院表现已将案件退至吴江市检察院,并将此案分割为“骗贷”部分和“印子钱”、“虚开增值税发票”部分。其中,与唐骏相干的“骗贷”部分,由吴江检察院向原开发商盛某出具了一份《不起诉决定书》。
而江苏省公安厅给予此案的公开说法中,称这起“假按揭”为“新型经济犯法”。
如同平息过程中的暗流,这份检方《不起诉决定书》,首次清楚流露了唐骏在这起涉嫌资金上亿的“骗贷”案中,没有由其本人支付首付和贷款,按揭意愿并不真实的定论。
这个定论,与唐骏投资中的疑点暗合。本报先前调查得知,其投资的博京大厦疑点甚多,包含涉嫌“一房多售”,购房产生时土地和大厦物业仍处于被查封状态,甚至唐骏和其他7名购房者之间还存在着互相代为还款的记录。
“这是典范的‘借人头’做法,就是借假的购房行动套取银行信贷资金,是房贷审查环节尤其需要警惕的做法,风险很大。”一位不愿具名的外资银行信审人士分析说,在这个案件中贷款总额达到1.4729亿元,支付的首付款则约为数千万元,贷款完成之后开发商即可获得近亿元的资金“解渴”。
假按揭的暗角
由吴江市检察院7月20日出具给吴江博京大厦原开发商盛某的《不起诉看法书》认定,2009年4月10日至7月15日期间,盛某与王某安排的包含唐骏在内的8名亲友签订了15份博京大厦购房合同,并由王某全部支付首付款和每月月供,以8名购房者之名在某股份制银行苏州分行办理了按揭贷款,贷款总额达到1.4729亿元。
在全部贷款中,唐骏1人的贷款达6笔,金额计1.1285亿元。
其中,最重要的检方认定在于“由王某全部支付首付款和每月月供”。据本报记者懂得,这一细节背后的证据显示,在唐骏等购房者完成贷款之后,随即由王某将数千万元首付款直接退回到购房者账户。
根据本报此前的调查显示,博京大厦在唐骏等人的购置时点正处于土地和物业被查封状态。而且,在查封之前,唐骏所购置的1-6层商铺就曾产生过一次交易,直至唐骏购置之时,这6层的物权还在他人之手。之后,包含唐骏在内的多个购房者都有互为还款的记录,疑点众多。
这份检方的《不起诉决定书》也对作案的动机和手段亦有清楚表述,称此做法的目标是王某欲收购盛某企业,采用的方法是“销售该公司的博京大厦,再向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的方法,以此来解决该公司的资金问题”。
《不起诉决定书》中流露,唐骏等人的这15份购房合同均未在吴江市建设局网签备案。
根据与此案无关的银行系统人士的见解,雷同起源的首付款和还贷起源,再加上未备案的购房合同,已经很大程度上可以判定是一种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相互串通的假按揭行动。
但定性之后,检方做出了对开发商不起诉的决定。相干银行的自查也强调称,唐骏相干的购房手续完整,并至今按月还供,银行贷款未遭遇丧失。
一位江苏著名律师所的律师分析称,开发商利用虚伪合同来骗取银行贷款缓解资金压力的情况比较广泛,在额度不大的时候,多以是否持续还贷为断定根据,是否有偿还才能也是认定的重要标准。
据本报记者懂得,这份《不起诉决定书》是此案在检察阶段的最终认定成果,所有起诉程序已经走完。该案的另外两项相干罪名“涉嫌虚伪贴现发票”和“印子钱”等已做另案处理,具体成果可能将于9月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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