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烟台市芝罘区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今年芝罘区区属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终断定: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限为1484元,最高限为7422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机动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经本人批准,既可按上年度1320元履行,又可按本年度1484元履行,最高缴费基数为2474元。
社保缴费基数毕竟如何断定?芝罘区劳动保障部门相干人士表现,烟台市每年缴费基数都是根据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来断定。根据山东省统计局2009年度统计公报,2009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688元,据此,断定烟台市2010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限为1484元,最高限为7422元。
今年,为持续减轻城镇个体工商户和机动就业人员等挂档人员缴费累赘,根据烟台市的规定,2010年度,城镇个体工商户和机动就业人员在申报缴费基数时,经本人批准,最低基数既可按上年度的1320元(2008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又可按本年度的1484元(2009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最高缴费基数可按2474元(2009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
也就是说,挂档人员可以在1320元(2009年标准)、1484元和2474元三个缴费基数中,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任选一个进行缴费,感到累赘较重的人员可持续按照去年的标准缴费,经济条件较好的可以选择更高的标准缴费。这样就杜绝了政策“一刀切”给缴费人员带来的负面影响,充分体现出“人性化”理念。
此次缴费工资基数标准出台后,区属各参保单位应于7月底前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缴费基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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