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日从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获悉,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近日出台了包括“申请8000万美元中资企业境内贷款接受境外担保额度,以优先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全省重点企业”在内的七项政策,以支持山东省涉外经济发展。
新出台的七项政策包括:进一步推进进口核销制度改革试点,合规企业的正常进口付汇业务无需再办理核销手续,并取消银行为企业办理进口付汇业务的联网核查手续;积极开展出口收汇存放境外试点,允许试点企业将一定比例和规模的出口收汇存放境外,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服务贸易外汇管理,简化国际空运和陆运项下运费等10个项目下对外支付审核凭证;在境外直接投资、境外放款、企业集团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等方面,进一步放宽政策限制,支持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对于列入《山东省外商投资重点产业指导目录》的投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申请8000万美元中资企业境内贷款接受境外担保额度,优先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全省重点企业;改革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管理模式,适当提高各法人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满足企业进出口业务需要。
据了解,前7个月,山东省外汇收支活动趋于活跃,外汇交易规模上升。1-7月份,全省银行结汇447亿美元,同比增长36。3%;全省银行售汇287亿美元,同比增长35。7%,结售汇总体规模基本恢复到国际金融危机前水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