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网北京6月28日电 (记者贾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煤矿安监局近日联合通报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6·21”特别重大炸药爆炸事故。通报称,初步分析,事故是由该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私存炸药产生爆炸引发的,裸露出驻矿监管人员严重失职等问题。
通报指出,该矿已被河南省国民政府断定为关闭矿井,而且采矿允许证等证照已经过期,处所政府已责令其停产,并采用了断电措施。但该矿拒不履行停产指令,私自接通电源,持续违法组织生产。该矿按规定本不应购置应用炸药,但该矿在井下违规储存炸药量高达2吨多,且存储在不具备储存火工品条件的巷道中。存储点无独立回风系统,致使产生爆炸后大批有毒有害气体扩散到井下其他巷道,导致现场作业人员中毒窒息逝世亡,造成事故扩大。
同时,矿井停产、关闭工作不到位,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已断定关闭的矿井,没有采用坚决果断措施,按照有关标准规定立即实行关闭并关实关逝世,请求其停产也没有真正停下来。处所政府驻矿、包矿人员玩忽职守,没有查处、禁止该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和违规购置、储存、应用炸药的违法行动。
通报请求各地对发明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单位,要严正处分,及时向社会公示曝光,该关闭的要依法关闭。要充分利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行动相干义务的追究力度,依法严正处理,构成犯法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义务。同时,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全面立即开展以防爆炸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对煤矿爆炸物品的起源、储存、应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切实加强爆炸物品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
据懂得,2010年6月21日1时40分许,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井下产生一起炸药爆炸事故,事故产生时井下有作业人员75人,事故产生后有26人获救升井。事故共造成49人遇难、26人受伤(其中7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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