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主要十字路口都悬挂起宣传横幅,以规范各种车辆各行其道,为城区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秩序。 ■ 记者 康明摄
细心的人们一定会发现,近日,在各大交通路口都挂起了 “严禁电动车、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的宣传条幅,这标志我市在城区加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月活动已拉开帷幕。
集中整治月活动从9月3日开始,第一周主要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辆进行宣传发动,以营造良好的氛围,在第一周的宣传发动治理中,已检查到多起违规乱停乱放的车辆,乱鸣现象也有所抬头,出租车及其它机动车随意掉头的现象也较普遍。
这次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其重点为机动车辆的乱停、乱放;电动车、自行车不按车道行驶,闯灯越线;出租车违法掉头、随意停车;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线和越护栏等。
对机动车违法停车的整治措施。各勤务大队在巡查时,发现路边有违法停放的机动车,如有驾驶人在场,可先对其进行教育,采取首违不罚,但要对其违法停车行为录入警务通,并引导其将车辆停放至附近停车场。对于驾驶人不在现场违法停放的车辆不阻碍交通的违法停车行为,民警会依法填写《违法停车告知单》,连同宣传单一并放置在机动车窗前,并拍照固定违法证据,将违法信息录入到 《山东省道路交通违法信息处理系统》;对于不听民警劝阻强行停放的机动车,民警依法使用拖车将车辆拖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对于非机动车闯灯越线、走机动车道的行为,将采取 “抓高峰时段,采取教育、处罚、滞留车辆”相结合的手段,先以教育纠正为主,劝阻非机动车各行其道,对于不听劝阻、拒不听从管理或无理取闹的,要坚持依法滞留车辆,严肃处理,尽快改变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乱穿行的混乱局面。
对出租车随意掉头也有了较大力度的管理整治措施。一是加大电子抓拍力度。支队指挥中心将充分利用电子抓拍系统,各直属勤务大队也充分利用移动抓拍车,加大对出租车乱掉头、违法停车的抓拍力度。二是巡逻与定点管理相结合。机动巡逻队与各中队城区执勤人员配合,按照路口定点与路段巡逻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出租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
另据了解,各勤务大队还将结合各辖区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集中查处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机动车乱停乱放、出租车违法掉头、非机动车闯灯越线等行为。通过严格的日常管理,为我市城区打造一个秩序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