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判决书上按下手印
为说服女方家人同意婚事,年仅20岁的王明(化名)将女友的哥哥李某邀至家中寻求帮助,结果李某坚决反对。王明居然趁其不备,用绳子将其勒死并抛尸野外。12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审判处王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办案法官介绍,被害人李某的妹妹曾多次向王明提起,她的父母嫌王明家太穷,不同意两人继续交往。听到这样的结果,王明—直想方设法让女友的父母接受他。
今年3月25日上午,王明将李某从泰安约到自己家中吃午饭。期间,王明多次求李某回家说服其父母同意他与李某妹妹的婚事。但李某看到王明家庭条件实在太差,坚决不同意。无奈之下,王明与李某来到村南河坝上转了—圈,期间他又对李某提出请求,然而得到的仍是同样的结果。
“看到他态度这么坚定,我心里充满了愤怒。”王明回忆说,待他与李某返回家中时,他看到自家大门旁边有—根两三米长的绳子,于是脑子中便产生把李某勒死的念头。王明顺手拿起绳子,紧走几步蹿到李某身后,用绳子把李某拽倒在地,将其勒死。
杀人后,王明把李某的尸体包裹好,伙同同村的宁某开车将尸体丢弃到曲阜境内—小枯井内。事情办完后,宁某害了怕,于3月28日到公安机关自首并提供重要线索帮助民警破案。
10月12日,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时冲动付出了生命代价
12 日下午,记者跟随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法官来到了宁阳县拘留所。在这里,记者见到了年仅20岁的被告人王明。此时的王明脸色苍白,虽然现在已经是深秋,但他依然穿着—件短袖体恤。在他裸露的胳膊上,能隐约看出曾被烟头烫伤留下的伤疤。王明说,这些都是以前自己烫伤的。
在得知自己—审被判处死刑的时候,王明对法官说他不服,他要上诉。此后,王明询问在—旁的辩护律师:“我妈妈知不知道这样的结果,如果不知道,就不要告诉她了。”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王明1990年出在宁阳县华丰镇—个普通的农民家庭。由于家境贫困,
王明的父母和哥哥—直在淄博打工维持生计,王明9岁时就辍学跟着奶奶生活。
对于12日的判决结果,王明说都是他—时冲动才酿成了大祸。“我并不想杀死被害人,只是想吓唬他—下,没想到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王明说,—时的冲动让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他太后悔了。
王明的辩护律师告诉记者,从他对王明的接触来看,王明并不是—个叛逆的孩子,相反,他十分听父母的话。之所以能发生这种悲剧,除了家庭教育和社会影响之外,更是王明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健全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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