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城乡艰苦群众的基础生活程度,近日,山东省临邑县进步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使近2万艰苦群众受益。
此次提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履行220元标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本来的每人每年1000元进步到1200元。
近年来,临邑县一直把保障艰苦群众的基础生活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把保障城乡艰苦群众的基础生活纳入了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持续四年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列为全县十大“为民工程”和推动科学发展增进社会和谐综合考核系统。联合当地的经济发展程度、国民生活程度进步和生活必须品价格变更,建立了科学的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加机制,确保了艰苦群众的基础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
通过几年努力,全县城乡低保不仅实现了“一个都不能少”的初衷,而且保障程度年年水涨船高。目前,全县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4863户、16340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548人,农村低保对象12792人,年发放城乡保障金1740万余元。 (王鹏 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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