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的田女士离异后,户口未从前夫家中迁出,她自己的户口本又不慎丢失。“再婚”时,她没有补办相关手续,也没有领取结婚证。如今,她和现任丈夫唐某所生的儿子已经9岁了,依然没有户口。昨天,田女士来到纬北路派出所,希望能解决自己的难题。
昨天上午10点多,在该派出所门口,记者见到了45岁的田女士和她9岁的儿子。田女士说,她家住天桥区。19岁那年,她第一次结婚。婚后,有了一个女儿。女儿3岁那年,她与孩子的父亲协议离婚,女儿归对方抚养。当时,两人未就房产进行分割。
35岁那年,田女士认识了现在的丈夫唐某。因为她想与前夫分割房产,所以户口一直未从和前夫共同的户口本上迁出。再婚时,因多次搬家,她将户口本丢失,补办户口需要从原籍迁出,她没有补办,和唐某也就没有领取结婚证。
2001年,她和唐某在威海打工期间生下了儿子。后来,一家三口回到济南。她和唐某的关系日益恶化,唐某开始与她分居。儿子7岁时,到了上学的年龄,因给儿子办户口的程序很麻烦,她于是托关系让孩子在天桥区的一所小学上了一年级。
后来,因相关部门检查较严格,学校让孩子退了学。不久,她送儿子到济阳的一所小学读二年级。上了一年后,儿子被以同样的理由劝回了家。
为此,田女士找到了纬北路派出所。经过一番沟通,民警让她先去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结婚证、她和孩子生父双方的身份证或复印件、孩子出生的医学证明以及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处理意见。有了这些证明,派出所才能为她的儿子办理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