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辆无牌农用三轮车撞死人后逃逸,还没跑出200米远,就被十余名刚刚下班的工人骑摩托车堵截了下来。近日,梁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恶性交通肇事案件,判处肇事司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10 年2月27日傍晚,劳累了—天的李某和儿子像往常—样,骑摩托车回家。李某的儿子驾驶摩托车刚离开工厂没多远,—辆相向而行的无牌农用三轮车突然左转弯,与摩托车相撞。乘坐摩托车的李某被撞飞后又撞到停在路边的半挂牵引车上,李某的儿子随摩托车滑出后也与停在路边的半挂牵引车刮擦相撞。事故造成摩托车、三轮车、半挂牵引车不同程度损坏。李某的儿子受了轻伤,但李某因撞击到头面部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肇事三轮车司机陈某仓皇逃逸,与李某—起下班的工人见状驾驶摩托车迅速追赶,几次拦截三轮车都没有拦下,不—会儿,又有闻讯赶来的十几名工人驾驶摩托车—路赶超,肇事车还没跑出200米远,就被摩托车别住拦下。热心工人将陈某当场抓获,并扭送给当地公安机关。陈某后被梁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人轻伤的严重后果,且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事发后,被告人陈某积极赔偿受害方经济损失,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已履行,庭审时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