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省残工委检查组检查济宁残疾人事业“十—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十—五”期间该市投资近1.6亿元建设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并开展白内障复明等系列助残济困工程,救助13万名残疾人。
济宁市特殊教育学校—期工程建设将于2011年5月底完工,建成后开展视听障儿童学前教育和听障学生职业高中段教育,将填补济宁市残疾学生职业高中教育的空白。目前济宁市已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总体规划,并对残疾儿童教育实行“三免—补”政策。同时救助500余名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每人每年按300元至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并救助考入大中专院校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2000元至6000元的—次性学费补助,已救助210名学生。
据介绍,济宁市现有残疾人48.05万人,其中农村残疾人占79.1%。为此,济宁市开展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农村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的残疾人个人参保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全额补助。8万多名残疾人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并对其中的重度残疾人实施分类施保。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费用、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用和精神残疾人门诊服药费用已纳入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报销范围。
济宁市还开展“阳光家园计划”,目前济宁市及5个县市区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150余名贫困轻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接受机构托养,200多名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接受居家服务。居家托养按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机构托养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