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闻网11月2日讯 (山东新闻网记者 庞艳君 山东商报记者 李世武 通讯员 孙静于婷)本想雇一个保姆能很好地照看刚刚1岁的孩子,谁知粗心的保姆在接听电话的时候,孩子坠楼身亡了。这不仅给孩子的父母带来了丧子的惨痛,也给保姆张某带来了牢狱之灾。今天记者获悉,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此案,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保姆张某有期徒刑四年,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38万余元。
家住济南市历下区的王女士(化名)在2009年喜得贵子,取名仔仔(化名),由于王女士和丈夫都有在职工作没有足够的时间照料孩子,便从某家政公司聘请了保姆张某照顾仔仔。今年五月份的一天,仔仔突然感冒,这可急坏了一家人,由于王女士夫妇工作较忙,照顾仔仔的任务全部交给了张某。
5月20日,仔仔的父母出门上班,由于一岁的仔仔吃感冒药剂量难以掌握,正在家中哄孩子的张某便抱着孩子拿起手机给仔仔的爸爸打电话咨询喂药的事情,电话打通后,由于屋里的信号不好听不清对方说什么,张某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拿着手机走近窗台接听电话,就在此时,张某犯下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顺手将仔仔放在没有关闭的窗户的窗台上,自顾自的开始打起电话来,生性好动的仔仔自己趴在窗台上玩耍,不幸越过窗台坠楼……事发后,保姆赶忙下楼将脸色蜡黄的仔仔抱去了医院,不幸的是仔仔还在当天下午抢救无效身亡。
悲剧发生后,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对保姆张某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向历下区法院提起了公诉,与此同时,仔仔的父母也向法院递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要求保姆和所在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日前,此案经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疏于看护致使仔仔从窗台掉出坠楼身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张某有期徒刑四年,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384899.9元。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