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11月4日讯 10月27日,在滨州滨城区的一个宾馆里,两个小伙子拿着砍刀冲了进去,抢走了6000多元钱。猖獗的行为很快得到了惩罚,滨州警方已经成功把他们抓获归案,可让人不敢相信的是,持械行凶的这两个人,竟然都未成年。
2010年10月以来,滨州市滨城区、沾化县接连发生持刀抢劫超市、酒店宾馆吧台案件达9起,涉案价值两万多元,一时之间,人心惶惶。是谁敢如此猖獗?公安机关立即展开调查,随着同类案件增多,滨城公安分局组织警力对这些案件进行了集中分析研判,认定犯罪嫌疑人为二至三人结伙作案,流窜于滨城区、沾化县,在夜间至凌晨时段,持砍刀进入小型超市或宾馆,实施抢劫。部分被抢单位监控系统的监控录像监控清楚地记录了作案者的相貌特征,并显示,多起案件均为同一伙人所为。
市中派出所副所长薛伟介绍,接到报案后,经过调查走访,了解到有三名小青年经常出入网吧,并且抽高档香烟,花钱很大方,民警对这三名嫌疑人员进行跟踪,经过比对,调取监控录像核实,确定这三名可疑人员就是犯罪嫌疑人。
10月29日下午,在一洗浴中心附近,犯罪嫌疑人吴某,张某被跟踪而至的民警抓获,并当场搜出两把作案用的砍刀。11月1号晚上,正在网吧上网的侯某也落入法网。
现在三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究竟是什么能让他们实施如此疯狂的行为?
据了解,张某、吴某,均为湖北籍人,今年17岁,侯某为滨城区三河湖镇人,今年只有16岁,三人均无正式工作。据张某供述,他跟随母亲来滨州已有三四年,原本打工挣点钱,之所以走上了这样的道路,是因为他和母亲闹别扭了。
犯罪嫌疑人张某交代,出来好几个月了,和母亲吵架后,出来以后没事干,然后几个人商量着就干了。第一次干了以后,一看没事,然后说继续干。
从第一次得手尝到甜头后,张某发现抢劫来钱很快,便打电话叫老乡吴某也来一起发财,并给吴某汇了七百块钱的路费,随后吴某也赶到滨州,三人一起作案,由此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审讯中,张、吴二人对在滨城区、沾化县多家酒店宾馆、小型超市持刀抢劫高档香烟二十多条、现金20000多元共作案9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三人却以自己还是未成年人为由,为自己辩解。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放火、爆炸、投毒罪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人持刀抢劫已经构成犯罪,而且社会性质十分恶劣,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目前,三人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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