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11月18日电 (记者 席敏)记者从18日召开的山东省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获悉,目前山东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达110多万人,是山东省少数民族常住人口的近两倍。今后,山东省将给予民族乡镇更多的政策倾斜,切实加快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
山东省是少数民族散杂居省份,有55个少数民族,常住人口67万人,其中回族人口占78.6%。济南、泰安、德州、菏泽、聊城和济宁等6个市的少数民族超过5万人。少数民族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6年的4046元提高到2009年的5932元。
据介绍,山东省将以制定实施“十二五”规划为契机,把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进一步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继续实施民族工作重点乡镇发展战略和少数民族帮扶工程、智力支持工程等,对省内4个回族镇和125个重点民族乡镇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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