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保险业务员家中咨询办理保险业务时,因为业务员打电话时要求其回避一下,结果激起男子的怒火,顺手抄起一把铁锤照着业务员的头部猛砸了起来险些酿下命案……日前,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这名冲动的男子因罪被判刑。
在保险业务员家中咨询办理保险业务时,因为业务员打电话时要求其回避一下,结果激起男子的怒火,顺手抄起一把铁锤照着业务员的头部猛砸了起来险些酿下命案……日前,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这名冲动的男子因罪被判刑。
前不久,在济南某保险公司从事业务员的张某在推销业务时认识了被告人王某,起初在接触时张某认为王某有购买保险的想法,于是便热情的向其推荐了几款合适王某的保险产品,由于当时张某并没有带齐相关业务的介绍,于是热情的邀请王某约定时间到其家中坐下来详细的介绍产品内容,王某爽快的答应了。
两人在业务员张某家中见面后,张某拿出了详细资料向王某介绍了几款保险产品,就在介绍业务的过程中,张某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当时由于王某在场张某不方便讲话,于是张某便要求王某回避一下,先出去等他打完电话。熟料,当张某说出这句话后王某勃然大怒,认为是张某服务态度不好,于是两人产生了激烈争执。在争吵过程中,王某在床下发现了一把铁锤,于是便顺手抄起铁锤朝着张某砸了过去,顿时间,张某满脸是血,与此同时,王某又将张某摁倒在床上,用折断的锤头把捅其面部,用手掐其脖子,并说“欠揍,我弄死你”。在张某的苦苦哀求下,王某最终停了手,并将其送至医院急诊室救治。
事后,此案诉至济南市市中区法院,法庭上,王某的辩护人辩护称王某主观上不存在杀人的故意,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然而,合议庭评议认为,王某因琐事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后,顺手从床下拿起一铁锤击打被害人的头部,在被害人反抗下仍不停手,再次朝被害人头部击打,后又用锤把捅被害人面部,用手掐被害人脖子,并扬言要杀死被害人。上述事实,不仅有被害人的陈述,而且与被告人王某在公安机关的多次供述相吻合。因此,被告人在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亦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此案经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轻伤,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故意杀人罪成立。鉴于王某在犯罪实施过程中,在被害人的哀求下自动放弃犯罪,并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救治,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系犯罪中止,依法应当减轻处罚,于是一审判决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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