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2月24日电(记者 任腾霄)2月21日,山东省济宁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六大重点工程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从2011年起实施农村六大重点工程,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提升农村整体发展水平。
《意见》中所指的"农村六大重点工程"包括:农民增收致富工程、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工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以及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程。
据了解,济宁市成立了农村六大重点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济宁市委书记张振川任组长,市长梅永红任常务副组长。济宁市还从市直部门抽调干部组成了专门班子,具体负责农村六大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推进、综合协调、宣传报道和考核奖惩。
《意见》规定,济宁市、县财政每年对农村六大重点工程建设的投入将不少于12亿元。从2011年起,每年从新增地方财政收入中列支5%以上用于农村六大重点工程建设,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15%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此外,济宁市还将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按照不低于筹资筹劳总额的50%给予财政奖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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