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3月1日专电(记者王志)自3月1日起,济南市实行房地产市场准入和清出、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暂缓办理资质许可等四项制度,严重违规的开发企业或被逐出房地产市场。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近日下发通知,明确对企业新申报资质,严格市场准入和审批程序,规定新申报暂定资质开发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资本要与开发项目规模相对应,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予许可。对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开发企业,视违法违规情节对其开发资质采取不予初审、降低资质等级、注销资质证书等措施。
为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济南市还实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资质到期预告知制度。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每月1日在网上发布下月开发资质到期企业预告知通知;申报资质延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参照资质申报的相关要求,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济南市城乡建设委提出延续申请;凡资质证书超出有效期的,一律不再受理,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企业资质注销手续。
此外,济南市实行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暂缓办理资质许可制度,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将在审核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时,对企业有无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审核。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暂缓办理资质许可,待违法违规行为纠正后,再予办理资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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