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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开始受理申请

时间:2011-03-09 09:55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www.yunhepan.com

  从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省城市辖六区今年凡符合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家庭,可于3月10日起到户口所在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受理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据了解,省城今年享受实物配租保障政策的条件与前两年相比没有改变,申请人仍为济南市辖六区户口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6642元(含),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为无房;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年龄合并计算应满75周岁,单亲家庭申请人年龄应满40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年龄应年满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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