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评论员
社会公平正义,生活幸福安康,环境绿色低碳……展望未来,社会和谐是我们的共同期待和追求。我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作为一个重要奋斗目标,充分表达了9400万齐鲁儿女追求更好生活的美好愿望。
社会和谐是崇高的奋斗目标。实现社会和谐,是人类的共同追求,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山东改革发展不懈追求的目标。过去五年,我省努力推动和谐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安定祥和,人民安居乐业。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生活才能更加美好。当前,至为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不断满足群众需求,协调利益关系,促进公平正义。追求社会和谐进步是推动未来五年改革发展的重大使命。我省“十二五”发展蓝图,紧紧扭住促进社会和谐进步这个目标,首次将“和谐社会和公共服务”独立成篇,强调“两个同步”,突出“四个着力、四个提高”,通篇贯穿和谐发展基调,充分体现了时代发展的新要求。
社会和谐是发展的基本条件。没有和谐稳定的环境,什么事情也干不成,这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条极其重要的经验。和谐孕育生机,和谐催生活力。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让我们的社会既安定有序,又富于进取精神和蓬勃创造力。大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焕发蓬勃生机,激发创造活力,形成万众一心共创伟业的生动局面,就一定能抓住、用好难得的机遇,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创造更加有利的社会环境。
社会和谐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谐稳定就像周围的空气,须臾也不能离开。身处飞速发展、急剧变化的时代,我们分享发展成果,也面临诸多困惑。个人发展会有种种苦恼,社会发展也难免有种种消极现象,应该如何面对、如何思考?需要清醒地认识到,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和问题,社会只有在矛盾的不断解决中才能进步,也只有在稳定的环境下矛盾和问题才能得到解决。漠视松懈会妨害和谐,苛求完美也会妨害和谐。理性面对,积极作为,肩负起我们共同的责任,幸福生活就能根基永固,这应该成为我们的共识。
促进社会和谐,要做好群众工作。群众是社会和谐的主体。实践表明,哪个地方群众工作做得好,哪个地方就和谐;哪个地方群众工作薄弱,哪个地方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就多。促进社会和谐,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遇事多同群众商量,虚心听取群众意见,真正把群众作为智慧的源泉、力量的源泉;要站稳群众立场,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切实解决群众利益诉求;要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对群众多一些理解尊重,少一些发号施令,多办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好事,在富民优先中赢得群众信赖,共建和谐家园。
促进社会和谐,要创新社会管理。社会管理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增进群众福祉。多年改革发展,我省的社会结构、组织方式、行为规范和价值理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对创新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不断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完善社会管理格局,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增强社会自治和自我管理能力,才能更好地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矛盾风险,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更加稳定,让广大群众生活得舒心、安心、放心,对未来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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