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作目前在经济社会全局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而任务不断加重带来的人员不足、伴随执法权力增大而不断增长的寻租可能和外来干预,越来越成为环保部门特别是基层环保部门面临的执法困局。胶州市引入企业管理理念,自去年起,开启了环保局“流程再造”新模式的探索,得到了全省同行业的关注和省有关领导的肯定,颇有启示意义。
9000余家企业70多个人监管
“9000余家各类企业,只有70多个人员监管”,在胶州市环保局局长刘明县看来,这一“监管任务与监管人员”的不对称,是胶州市环境执法面临的最大困局,在基层环保部门也具有普遍性。
据了解,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乡镇企业发展潮中,胶州市各乡镇甚至有的村庄都办起了工业园,在乡镇经济发展的同时,这一经济发展模式的选择也带来了污染向农村的下沉。
工业企业分散,规模偏小,而污染防治设施落后,使环境监管任务更加繁重。面对困局,“内部挖潜”成了突破口,而在变革方向的选择上,胶州市环保局引入企业管理的理念,“流程再造”新模式的探索由此而生。
“集团执法”实现并联办公
“集团执法”是胶州市破解任务繁重与人员不足矛盾的关键变革。在操作上,胶州市环保局将原先分散的综合科、环境宣传站、环境管理站、行政服务大厅环保窗口、环境检测站、环境监察大队、机动车排气和固废管理中心、法制科等8个职能科室组建为综合集团、管理集团、监察集团三大功能团队,通过类似企业管理中“事业部制”模式,提升行政效能。
“以前职能部门较多,导致工作分割过细,形成了诸多内部壁垒,容易造成科室之间‘耍太极’和‘踢皮球’现象。”刘明县介绍,“‘集团执法’实现了各业务科室并联办公,一次性完成对企业的所有检查,大大减少了监管频次;同时,各科室共同出现场,不仅降低了行政成本,也提高了行政效能。”
对于胶州市环保局的“集团执法”,企业的感触更为直接。青岛大明皮革有限公司管理部总务科科长刘志山对“集团执法”很是满意:“以前,各个科室都单独来检查,这次来查固体废弃物,下次来查水污染,还有的来监测大气,不管谁来,公司都要出人陪同。现在一起来,综合执法,节省了企业大量的人工和时间。”
领导找上门来也没用
作为一个拥有执法权的行政部门,环保局在建设项目环评、排污费的核定和征收、行政处罚等方面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就为利益部门化和职权个人化提供了可能。为此,胶州市环保局推出了“节点监控”的工作新流程,从而完成了控制廉政风险的机制创新。
据介绍,胶州市环保局实施“节点监控”工作法,为建设项目审批验收、排污收费、行政处罚三项主要执法业务建立流程图,分别细化至22、19、18个环节,使操作程序一目了然。并将监督纳入流程,按照廉政风险设立Ⅰ、Ⅱ、Ⅲ三个层级的监控节点,共确定25个环节重点监控,大大降低行政权力寻租可能。同时,将建设项目审批登记表、报告表、报告书审批时限由法定的15个、30个、60个工作日相应承诺为3个、5个、10个,项目验收时限也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承诺为10个,在风险控制的同时,提升了行政效能。
流程再造之外,胶州市环保局还加强集体研究,制定《局领导集体民主决策制度》等,做到“事情怎么办,制度说了算”。
“这种制度建设,目的不仅限于控制廉政风险,同时也着眼于抵制‘外部干预’。因为环保局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以前,往往一次执法找上门来的就络绎不绝,而现在有了这套规定,领导找上门来也没用。”刘明县这样说。
粗略统计,胶州市环保局的“治道变革”大大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较之以前下降约40%;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对重点监控企业的监察监测次数压缩了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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