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身体不舒服,没当面请假旷了晚自习,日前,金乡一初三女生竟遭班主任“棍棒教育”,造成轻微伤。4月2日下午,金乡县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向记者证实,涉嫌打人的张某已于3月29日被处行政拘留7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本报济宁4月3日讯 只因身体不舒服,没当面请假旷了晚自习,日前,金乡一初三女生竟遭班主任“棍棒教育”,造成轻微伤。4月2日,记者采访获悉,涉嫌打人的老师已被行政拘留。
4月2日下午,记者在金乡县兴隆镇大棠树村见到了金乡县阳光中学的初三学生张小淑(化名)。她告诉记者,被班主任打伤的难堪事发生在3月22日晚上。
小淑说,当晚她身体不舒服,没有当面跟班主任请假,就回了宿舍。不久,她的班主任张老师突然找了过来。
“张老师一句话没说,就要用手打我。我躲开了一巴掌,他又往我左腿上踹了一脚。”小淑说,张老师还让她趴在地上,拿一根撑蚊帐用的竹竿,朝她身上抽打,并口称是替她爸妈打的。
次日,小淑回家后向其爷爷奶奶说了此事,并告知了远在广西打工的父亲。3月25日,家人到开发区派出所报了警,并申请了法医鉴定。三天后,金乡县公安局法医鉴定结果表明,小淑左臀部、左膝部呈片状皮肤青紫,系钝器致伤,鉴定为轻微伤。
4月2日下午,金乡县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向记者证实,涉嫌打人的张某已于3月29日被处行政拘留7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由于张某身在看守所,记者未能采访到他本人。2日,前往小淑家道歉的阳光中学校长周培启告诉记者,张某之所以打学生,“应该是学生没去上晚自习,张老师到处找没找到,害怕她出事,所以比较急,”并承认学校管理存在失误,不应该发生体罚学生的事。
截至记者发稿时,记者从小淑的父亲处得知,他们已经和学校协商并达成协议,校方答应支付医药费并退还小淑当年的学费,共计1万元。不过,小淑的父亲说,由于“感觉很丢人”,女儿不想再回阳光中学读书。
▲司法鉴定报告显示,小淑的伤情为轻微伤。 本报记者 摄 小淑目前已休学在家。 本报记者 摄
对话当事人:
闭上眼都是他打我的场景
2日下午,记者在其家中见到了小淑。她的父亲张存良说,自从出了事,女儿变得有些沉默,不大愿意与人交流。记者与她进行了简短的对话。
记者:当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
小淑:3月22日晚自习时,我因为来例假肚子疼,给同学说我去厕所,如果老师来了,就帮我请个假。我从厕所出来后就回了宿舍。
刚坐到床上,班主任就推门进来了,他一句话没说,就朝我头上打,我一躲,他没打着,又往我腿上踹了一脚。我说我改了,再也不这样了,他还是打我。
然后他让我趴在地上,拿竹竿往我身上打,说是替我爸爸妈妈打的。打了三下后让我站起来,他说我们在宿舍说他坏话,接着又打了我一下。
记者:回到教室你给同学说了吗?
小淑:没有,感觉很丢人,回家才给爷爷奶奶说。后来事情传出去,学校的同学们都知道了。
记者:事后去过学校吗?
小淑:没有,没脸再去了,也不愿去上课了。晚上睡觉时,闭上眼都是他打我的场景,很害怕。
记者:你班主任平时对你们怎么样?
小淑:平时对我们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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