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将首次开展泉城优秀公务员标兵评选。“泉城优秀公务员标兵”须年终考核为优秀等次,或在全市性重大工作及突发性事件中有突出贡献,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10人至20人。对评选出的“泉城优秀公务员标兵”将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联合命名表彰,记三等功,并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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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首次评选泉城优秀公务员标兵
时间:2011-04-09 10:01来源: 大众网--生活日报 www.yunhep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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