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上午,在收看了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住房建设工作电视会议后,山东济宁市委副书记、市长梅永红就贯彻会议精神提出要求,他强调,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强化领导,统筹协调,严格标准,加速推进,确保圆满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住房建设任务。
据了解,2008年以来济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速度明显加快,连续三年较大幅度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建设任务。今年省政府下达给济宁市保障性住房任务14240套,农村住房建设8万户,改造农村危房2万户。
梅永红对济宁市近年来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住房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了存在问题和不足,结合济宁市实际对做好下步工作提出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住房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摆在突出位置,紧紧抓在手上,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要靠上主抓,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尽快启动新建项目。
二要准确把握政策,特别要认真落实土地、税费、投资等方面的倾斜扶持政策,合理确定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积极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城区人口较多的城镇要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为重点,其他城镇要以经济适用房和棚户区改造为重点,适当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市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仍然采取集中建设方式,在确保完成2011年保障性住房任务的基础上,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部分建筑小区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
三要稳妥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把农民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严格执行相关标准,有机整合要素资源,切实保证住房质量,让广大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得到便利和实惠。
四要着力破解瓶颈制约,完善土地供应机制,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大力度实施市场运作,努力满足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用地、资金需求。
五要严格监督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督导机制,采取抽查、检查、约谈等多种方式,坚持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济宁市政府秘书长李士民主持济宁分会场会议。市直各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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