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青岛市规划局发布了青岛市区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总体规划,从2011年到2020年,包括市辖七区在内的1408平方公里的范围内,户外广告及招牌有了设立标准:沿海一线以及山、海、景区保护范围内都禁止设立户外广告,包括跨海大桥两侧、海底隧道、流亭机场和青岛火车站等在内的重要交通枢纽也将成为户外广告的禁设区。

4月25日,青岛市规划局发布了青岛市区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总体规划,从2011年到2020年,包括市辖七区在内的1408平方公里的范围内,户外广告及招牌有了设立标准:沿海一线以及山、海、景区保护范围内都禁止设立户外广告,包括跨海大桥两侧、海底隧道、流亭机场和青岛火车站等在内的重要交通枢纽也将成为户外广告的禁设区。
范围
七区广告立今后十年规矩
4月25日上午,青岛市规划局公布了青岛市区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总体规划。
该规划方案涉及市辖七区1408平方公里的范围。规划期限自2011年至2020年。规划包括户外广告和招牌两部分内容。“这次规划,充分考虑到2014年世界园艺博览会,做到既满足经济发展对户外广告、招牌的要求,又结合了视觉污染整治集中行动的要求。”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说。
变化
户外广告有了“禁设区”
“从面上来看,户外广告进行分区控制,分为宜设区、限设区和禁设区。”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说,宜设区主要包括重要的市、区级商业中心、商业街等范围;禁设区指以保护历史风貌和生态环境、保持城市特色风貌、保证居住生活、保护公共空间等为目的划定的区域;限设区主要包括特殊区域的市、区级商业中心、商业街及其延伸区域等范围。
“禁设”指不得设置除公交候车亭广告、电话亭广告、报刊亭广告、公益广告、政府公共信息发布平台以外的长期性户外广告设施。“宜设”指在满足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允许集中设置多样化的户外广告设施。“限设”指允许适量设置户外广告,但更严格限制户外广告类型、数量、位置、密度等。 规定
山海景区成户外广告禁区
市规划局同时公布了市辖七区的户外广告宜设区、限设区和禁设区名单。
记者注意到,限设区包括:青岛中央商务区、中山路市级商业中心、小村庄区级商业中心、红岛市级商业中心、辽阳西路区级商业中心、团岛区级商业中心、辽宁路区级商业中心、海云庵区级商业中心、双山区级商业中心、浮山后区级商业中心、水清沟区级商业中心、沙子口区级商业中心、李沧东部区级商业中心、青岛新客站商业中心、流亭区级商业中心等。
宜设区设定为六个,包括台东市级商业中心、香港中路市级商业中心、海尔路市级商业中心、李村市级商业中心、香江路市级商业中心以及崇阳路区级商业中心。
相比之下,禁设区范围非常大。禁设区包括下列范围:
各级政府及其周边地区、青岛风貌保护区内的城市绿地、奥运文化街区、八大关历史文化街区和保护区范围内其他历史建筑的控制地带。
沿海一线地区和前海一线地区,如前海一线地区西起贵州路,包括太平路、莱阳路、文登路、东海路以南区域。
山、海、景区保护范围内,如小珠山、崂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
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和隔离带,如观象山公园、嘉定山公园等公共绿地,北岭山森林公园、浮山森林公园。
各种交通集散广场、集会广场、游憩和纪念广场等。
交通枢纽、中心城区范围内城市对外出入口、高速公路等公路两侧 、跨海大桥两侧 、海底隧道、环胶州湾高速公路两侧 ,流亭机场、四方长途站、青岛火车站等。
此外,体育场馆、文化教育场所区域也禁止设立户外广告。
互动
市民如有建议可到公示厅提
依据规划方案要求,青岛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主要沿市、区级商业中心、商业街及其延伸区域分布,形成“面、线、点”结合的户外广告布局体系。
“面”主要指沿市区级商业中心、商业街等范围内设置的户外广告;“线”主要指沿市、区级商业中心、商业街及其延伸区域范围内的主要商业路段设置的户外广告,包含157个路段 ;“点”主要指沿允许设置户外广告的路段上各个地块或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
而在招牌设立方面,严禁在建筑物楼顶面、在本单位自有或租赁的建筑物、建筑物的玻璃幕墙等位置设立招牌。
市辖七区的各个路段均设立了户外广告的宜设区和限设区。
当天公示的方案还将各个商业中心户外广告涉及的路段予以公示。据了解,这次公布的规划方案仅是初步方案,从4月25日开始面向市民进行公示,市民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到市规划局公示厅提出。
文/记者 王爱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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