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亚楠 通讯员 屠艳苹 王静雯 报道
本报济南4月28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环保厅获悉,环保部公布了“十一五”时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结果,我省COD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十一五”期间累计削减率为19.44%和23.22%,分别完成国家下达减排目标的130%和116%,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给我省的“十一五”减排任务。
“十一五”期间,我省全力加快工程减排项目建设,在实现全省污水处理厂一县至少一厂的基础上,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203座,日处理水量达975万吨,污水集中处理率由2005年的52%提高到85%左右。国家和省重点现役火电机组已建成脱硫装机容量20612兆瓦,火电机组脱硫装机容量占比由“十五”末的10%左右提高到95%以上。
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采取资金激励、上大压小、等量淘汰、区域限批、社会公示等措施,完善了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截至“十一五”末,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717.1万千瓦,淘汰炼铁产能821.6万吨、炼钢产能527.3万吨、水泥立窑熟料产能7595.8万吨,有力推动了产业的升级换代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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