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出台,供应计划总量为3325.42公顷,其中住宅用地1042.52公顷,经济适用住房用地42.0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966公顷。
本年度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464公顷,工矿仓储用地987.6公顷,住宅用地1042.5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68.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67.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2.7公顷,特殊用地22.3公顷,其他用途用地供应计划按照实际情况随时调整。住宅用地包括廉租住房用地29.62公顷,经济适用住房用地42.05公顷,商品住房用地749.54公顷,其他用地221.31公顷。市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占到70.8%,鱼台、金乡、嘉祥三县还包含了限价商品房供地量。
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587公顷,其中商服用地12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50公顷,住宅用地230公顷(廉租住房用地2公顷,经济适用住房用地9公顷,商品住房用地215公顷,其他用地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0公顷。土地利用供应计划指标中,新增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各地中心城区及14个新型乡镇和省级中心镇建设,重点保障济兖邹曲嘉相向发展用地。
此外,济宁市将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禁止向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产业、重复建设和违背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供地,保障新兴产业、民生项目、重大项目和重点发展区域用地。并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供应,重点发展满足居民住房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稳定住房价格。 (记者 刘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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