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杨学莹 王佳声
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自5月1日实施以来,省城楼盘落实情况怎么样?如何保证明码标价落到实处?“价格行为”之外,“价格水平”本身要不要管?5月11日,济南市物价局、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联合召开“济南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会”,透露出不少信息。
对违规者将加大处罚力度
有的没标单价,有的没标公摊面积;成交价格、土地使用年限更是少有标注。记者从5月1日以来持续关注商品房明码标价,发现省城楼盘标示五花八门,信息不全成普遍问题。
5月8日,济南市物价局4个检查组对济南市区41处楼盘进行了明码标价专项检查。11日,济南市物价局局长孙建民通报了检查情况,“有部分经营者由于思想不重视,标价工作差距较大:一是未在交易场所明码标价的,如济南华夏海龙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金色阳光花园等;二是标示方式不规范的,如历下区工业园的东山雅郡项目、山东普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林景山庄项目等;三是标示内容不完整的,如济南市房地产发展集团总公司的泉兴小区,历下区蓝石置业有限公司的蓝石大溪地、山东和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中南名邸等。对未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或执行不到位的经营者,检查人员均依法进行了提醒告诫,个别的给予了处罚。”
今后,济南市将实施售楼信息公示标准化。11日的“专项检查会”上,济南市物价局专门印发了济南市商品住房预(销)售基础信息公示牌(表)、商品住房预(销)售明码标价牌(表)、商品房(住房除外)预(销)售明码标价牌、二手房销售明码标价牌(表)等4个格式文本,要求开发商严格按此标价,做到价目齐全、真实明确、清晰醒目。《商品住房预(销)售明码标价牌(表)》包括幢号、单元、楼层、房号、户型、层高、面积(建筑、套内、分摊)、销售单价(按建筑面积计算、按套内面积计算)、销售总金额、销售状况及实际成交金额、备注等14项。表头要求填写“本期销售房源:共××幢××单元××套”。二手房除了房屋信息和中介费,“代办费”被明确要求公示。如此一来,省城商品房也像超市里的大米白面一样有了“价签”。
“这个标准‘价签’可以制成手册发放,也可制成价目牌、表,上墙或摆放。尺寸不能太小,而且要摆放在售楼处显眼位置,让买房人一目了然。”孙建民对参会的开发企业负责人说,“5月中下旬,物价部门将对全市在售楼盘进行拉网式检查,对违规者将加大处罚力度并通过媒体曝光。市民也可拨打12345、12358热线投诉。”
中途调价需重新申报
“一房一价”的价格是怎样申报的,涨价是不是要重新申报?记者从济南市城乡建设委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和几位开发商处证实,目前在济南,开发企业申报预售证时已被要求提交一房一价表,中途调价需重新申报。
“一房一价”能管住“坐地涨价”吗?记者日前探访楼盘时,发现“高价申报、打折销售”的楼盘在济南并不少见,一般折扣在2%至10%,其中东部一楼盘5月2日就以“调整折扣”为由每平米涨价100多元。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王汉玺在11日的专项检查会上说,“在网签系统后台,我们如果看到商品房的网签价格与申报价格严重不符、报价不实的,将停止该楼盘网签,甚至停止同企业在济所有项目的销售。”
“开盘才出价”有望终结
“我关注一个楼盘,从售楼处亮相到开盘,半年多也没出价。就算开盘当天,不到选房前最后一分钟也不告诉你价,这算明码标价吗?这对消费者公平吗?”5月1日,在省城一处楼盘,市民高先生问记者。
记者发现,《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对开发商公示价格的时机并未明确规定,只要求“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的确没有明确规定,我认为应该在销售前公示。”孙建民11日告诉记者,“据我了解,省物价局正在制定实施细则,将对公示时机加以明确。”
山东建大置业公司工作人员姜涛告诉记者,在济南,开发商现在被要求在向城乡建设委申报预售、提交价格表时,就应该对消费者公开价格,而不是在预售证下来、甚至开盘当天才公示。
济南开始“过高房价干预”
“明码标价”管的是开发商的价格行为,而百姓更关心的则是价格水平本身。
王汉玺称,目前他们在审批预售时已把价格高低纳入监控范围。“首次开盘价格明显高于同地段、同品质楼盘的,或第二、三次申报预售的价格明显高于首次开盘的,我们将不予审批。”
10日,记者从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获悉,济南已经开始“过高房价干预”,但对“过高”的标准、如何干预等细节,工作人员并未多透露。
4月26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向媒体表示,发改委正在研究在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以使商品房价格能够保持在合理水平。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广泛的热议和期待。
孙建民在11日的会上则透露说,济南市物价局近期已经接到任务,正在开展商品房成本调查,“因为反暴利是与成本相关联的。” 本报济南5月11日讯 今天记者走访省城各大银行获悉,目前我省首套房贷首付三成的底线暂无变化,但部分银行表示正在酝酿上调首付成数。对于首套房贷利率,则是以基准利率为底线,各家银行有不同程度的上浮。
“你要办首套房贷款?首付三成,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20%。”记者今天以房贷客户的身份咨询中行济南分行,业务人员这样说。记者当即表示惊讶:“首套房比二套房利率还要高吗?”这位业务人员说:“不管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上浮20%是底线,和几套房没关系,主要是信贷规模收紧了。”
交行东城支行业务人员表示:“首套房首付三成,利率上浮10%,现在其他银行也上浮。”记者表示某家银行利率并不上浮,这位业务人员说:“如果你想在那家银行办下来基准利率,就得买他们推荐的各种产品,像理财、保险之类。”
而一个月前,记者就首套房贷调查时,中行表示首套房贷利率上浮10%,交行则只上浮5%。对比可见,房贷门槛不断提高已是事实。
另外,工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建行市中支行、农行银河支行、招行朝山街支行相关业务人员告诉记者,目前首套房仍首付三成、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他们均表示,虽然目前还没有接到调整的通知,但听说不少城市已经有部分银行上调首套房贷首付成数,所以济南近期也有可能上调。
记者今天还从济南部分在售楼盘了解到,以往开盘时各大银行“抢食”个人按揭的光景早已一去不返,目前中小股份制银行已经不愿涉足房贷,仅信贷资源相对充足的农行、工行、建行仍然参与。
对比之前首套房贷利率可以享受七折优惠,许多首次置业的市民对当前房贷形势表示不满,认为自己“被误伤”。一项网络调查也显示,对于首付比例提高,67.6%的网友表示“不希望成为现实”,大大高于表示“希望”的32.4%。高达83.7%的受调查者表示,此举一出,受影响最大的将是“刚需”人群。
业内人士指出,提高首付比例后,会使一些刚需人群因凑不够首付而延缓或放弃购房计划,从而对需求起到一个更明显的抑制作用,预计房产价格在五、六月份后呈现一个回落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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