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扎实的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专项治理。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工作谋划,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主动性。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建立权责明确、协调有力、运转顺畅的落实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要坚持纠建并举,既要解决各种梗阻,坚决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又要健全完善编制管理、审批和审批监督、经费预算管理以及日常管理等制度规定。要加强政策研究,做好政策咨询答复工作,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梳理研究,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要加强舆论宣传,明确宣传内容,加强舆情分析、判断和应对。要加强分类指导,及时掌握动态,分析工作现状,区别工作情况,提出相应对策;注意发现和总结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把监督检查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全过程,全面了解情况,督促整改问题。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对公务用车逐辆进行登记,填表造册,不准漏报、瞒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确保6月20日前全市登记自查工作顺利完成。对主动自查、及时纠正的,从宽从轻处理;对隐瞒不报、虚报漏报和不及时纠正的,从严从重处理。
参加会议的有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成员单位联络员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各县市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关负责同志。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