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邹城市工商局对全市18个镇街的中学食堂开展拉网式检查时发现,一家食堂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仅有“餐饮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两项,而实际却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经营食堂必须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审核后,颁发《营业执照》。而该食堂却‘挂羊头卖狗肉’,擅自经营餐饮服务行为。
检查中,工商部门共发现4家中学食堂存在违法经营行为。据了解,这些中学食堂均由济南某公司承包从事经营活动。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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