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任城区出台《关于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各类企业中开展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签订工资集体协议。预计,2011年签订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要达到70%以上,2012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该区将在各类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开展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对小型企业比较集中或同行业相对集中的,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区域性或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已建工会的企业将全面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未建工会的企业将通过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行覆盖。当前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点是各类改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
通过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该区将在企业建立和完善工资分配共决机制,即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定期就工资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水平、工资支付及调整办法等进行协商的机制;通过工资协商使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效益增长而调整,与企业劳动生产率、政府工资指导线和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调整变化相适应;企业工资分配、支付和工资集体协商履行情况等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渠道定期公开,接受职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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