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畔网讯:8月31日,冒用他人身份长达6年之久的命案逃犯尹某某被山东省邹城市公安局追逃民警从山西省晋中市抓获追回。自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清网行动”以来,邹城市公安局对此项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实行多措并举,截至9月1日 ,共抓获追回网上逃犯 109名,其中,涉嫌故意杀人网上逃犯5名,省级督捕逃犯1名。
工作中,邹城市公安局全面落实了责任到单位、追逃对象到个人的具体责任措施。主要领导分别与各实战单位签订了追逃责任状,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与民警签订了责任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将追逃责任落实到了具体民警头上;凡在月度考核中,追逃成绩不明显,在全局考核排名后3名的派出所所长实行职务悬挂,将其职权移交单位其他负责人,所长只负责抓好本单位的追逃工作,切实增强了单位负责人和办案民警的压力感和紧迫感。同时,他们立足于大打一场追逃人民战争,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力度,通过上街宣传、印发宣传单,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扩大社会知晓面,向在逃人员家属发放《致在逃人员亲属的公开信》300余份,联合检、法部门发布了《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在全市范围内张贴了800余份,形成了铺天盖地的舆论宣传攻势,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追逃”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强大的舆论攻势下,广大群众积极为公安机关提供逃犯线索26条,顺线追击成功抓获上网逃犯8名,19名逃犯在强大的舆论攻势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为提高全警追逃工作的积极性,邹城市公安局向市政府申请了30万元追逃奖励资金,对举报提供逃犯线索的社会人员和抓获逃犯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对举报严重暴力犯罪案件、重大刑事案件、一般刑事案件的在逃人员线索,经查实抓获的,分别奖励举报人现金5000元、2000元、1000元,每抓获一名公安部督捕、省厅督捕、一般网上在逃人员的,分别奖励追逃人员5000元、3000元、2000元。截止目前,这个局对成功举报或抓获逃犯的有功人员兑现发放了奖金12.4万元。
邹城市公安局将每名逃犯追逃责任同时落实到辖区派出所、刑警中队,实行队、所联动,捆绑式追逃,每名逃犯的追逃任务按属地管辖的原则又具体落到到各警种、单位的每位民警,并将追逃工作纳入年终考评,完不成任务的单位或民警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邹城市公安局从吃住行销环节入手,严格人口管理,加强出租屋、宾馆、娱乐场所的管理和清查工作,广撒追逃网,使逃犯失去藏身之处。清网行动以来,他们先后开展了专项清查行动6次,对全市治安场所实行地毯式清查,及时抓获了16名网上逃犯。 “清网行动”以来,通过采取特情贴靠、定向追逃、政策攻心等多种措施,及时追回一大批久抓未获的网上逃犯,其中抓获历年逃犯48名,故意杀人逃犯5名,强奸、抢劫、贩毒等严重暴力犯罪逃犯19名。8月1日,追逃民警远赴辽宁省将潜逃17年的重大抢劫逃犯张某建在辽宁省营口地区大石桥警方的配合下将其抓获。通过一大批重大逃犯的追回,及时防止了逃犯再次犯罪问题的发生,有力地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张鹏)
通联:山东省邹城市公安局宣传科
电话:13395470758
相关阅读